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山乡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培训会。
会上,副乡长蔺汝圣传达了芒市召开资格界定工作的会议精神,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重视起来,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应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分类进行界定。三是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改革全过程公开透明。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稳定,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乡农经站站长尹兆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做详细讲解。
乡政府干部职工、各村“两委”、监督委成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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