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草甘膦等除草剂中毒的预警公告
芒食安办公告〔2017〕5 号
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对农田作物使用除草剂除草极为普遍,但是若在除草剂使用和保管过程中操作不当,极易引发人畜除草剂中毒事故。正值夏季农作物除草期,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此预警公告。
一、除草剂简介:
在我国研制和投产的除草剂也已达数十种。目前,在我市农民常用的除草剂有草甘膦、草铵膦、二甲4氯、锈去津、甲.灭.敌草隆、硝磺草酮、丁草胺、乙草胺等。
二、以草甘膦为例,误食后会出现的中毒症状有:
皮肤、黏膜刺激症状。经口误服后,口腔黏膜、咽喉受刺激,有疼痛感和轻度灼伤溃烂,形成口腔溃疡;眼部受污染有结膜炎征兆;未经稀释的制剂污染皮肤,局部受刺激致瘙痒,可出现红斑,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
消化道反应。常是急性经口摄入中毒的主要症状,除口腔黏膜红肿外,常有恶心、呕吐、上腹痛,严重者尚有消化道出血及腹泻。
呼吸系统损害。吸入者可致咳嗽、气喘,肺内有啰音,经口中毒的严重病例,易发生吸入性肺炎及(或)肺水肿,出现咳嗽、胸闷和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因呼吸衰竭致死。
心血管损害。除心动过速或过缓外,常有血压降低,初期血压下降可能为血容量降低的影响,但后期则为毒剂本身的作用。给狗分别静脉注射纯草甘膦和表面活性剂,发现注射表面活性剂者血压降低。部分病例肌酸激酶(CK)升高。
神经系统症状。除头昏、乏力、出汗外,一般无严重损害;但大剂量经口严重中毒时,也可见神志异常、抽搐和昏迷。
肝、肾损害。受损一般较轻,常可自动恢复,但个别患者可能因溶血,造成较重的肾损害,甚至发生急性肾衰竭。
三、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加强宣传如何正确使用和保管除草剂。在使用喷洒过程中如不慎喷洒到周边农作物或野菜,应及时告知作物主,并在农作物或野菜地上做醒目的标志牌进行提示,避免人畜误食;农药和种子要分开保管,避免家禽、家畜误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各乡镇食安办、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和公布食品安全信息。要加强协作,增强对突发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农业部门要严格要求农药经销商对除草剂进行销售台账登记,指导农户正确使用除草剂,提醒使用中其他注意事项。
四、发生中毒事故后的正确处置
(一)维持原状妥善保存剩余食品。
(二)按照“就近”原则,及时到附近正规医院进行诊治。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应及时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卫计局,并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专线12331。
特此公告
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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