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为做好重点管控人员的预测预防工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中山乡社会稳定。2016年11月22日,中山乡司法所组织在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
学习过程中,中山司法所长苏晓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首先要认清现实身份,自觉树立服刑意识,接受司法所的日常
管理。其次无条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按时报到,不得随意离开居所地,明确请销假制度。最后必须按照规定积极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司法所辅警丁飞带领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部分条文内容。最后给8名表现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人奖励了棉被一床。
集中教育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中山乡文化广场开展了社区服务活动。劳动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分配,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埋头苦干,通过互相合作,按时按量完成了此次公益劳动的任务。此次活动不仅培养了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集体合作意识,更是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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