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芒搬复〔2022〕15号 对芒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856    作者: 日期:2022/12/6

尊敬的李能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勐戛镇象塘村委会常兴下寨剩余搬迁群众搬迁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的建议答复如下:

勐戛镇象塘村委会常兴下寨群众自发在芒市镇松树寨村委会芒杏小组购买的土地,在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期间,经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后认为该块土地在七星傣寨旅游项目规划区内,与旅游项目有冲突不予批准搬迁安置在此另外,经核实常兴下寨仅有47户且人口不足200人,市政府在十三五期间已批复实施两个搬迁点,占用土地63.5亩,其中腊掌村等稿(中法村旁)搬迁点占用土地37.3亩,法帕村户允搬迁点占用土地26.2亩,总规划地基超过150户,在批准前原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已向勐戛镇明确要求,批准两个安置点必须全部群众搬迁完毕。最后,因内部矛盾,仍还有17户未搬迁。在2019年底,由勐戛镇党委组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已购买芒杏小组地块实地踏勘,当场明确不得在该地实施搬迁,并建议如下:一是本着节约土地的原则该村不应再批准新的搬迁安置点;二是由勐戛政府与群众共同研究,流转此地块土地,收回群众投入资金;三是芒市当前各搬迁安置点空余地基约500个,可以协调分散安置。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芒市搬迁安置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为芒市搬迁安置工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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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搬迁安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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