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云南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是我州“十一五”期间的重点水电建设工程,由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承建,以发电、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城市供水、养殖和旅游功能的大I型水利水电综合性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72米,水库总库容11.31亿立方米,装机容量24万千瓦,总投资24.5亿元。2006年动工建设,2010年竣工投产发电。
龙江水利枢纽工程水库(以下简称“龙江水库”)自2010年竣工蓄水发电以来,龙江水库库岸东线芒市片区多处发生大面积滑坡坍塌,给库区群众带来土地流失和财产安全威胁。
二、文件依据
为切实维护库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德宏州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库坍塌突出问题处理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云搬复〔2018〕68号)要求,结合芒市实际,制定《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库坍塌突出问题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准确划定龙江水库坍塌影响范围,合理确定水库坍塌突出问题处理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认真解决龙江水库坍塌直接影响群众住房和生产资料损失问题;坚持“立足当前、科学规划、适当超前”原则,实事求是确定龙江水库坍塌突出问题处理对象,一次性解决龙江库区遗留问题;坚持“政府引导、移民自愿”原则,发挥政策宣传和引导作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相关村组干部意见,确保居住安全、财产安全;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州级协调、县市”为主原则,确保龙江水库坍塌突出问题有序解决。
四、重点内容解读
(一)建设内容。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德宏州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库坍塌突出问题处理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云搬复〔2018〕68号)文件精神,实施完成经仪器定位测量受影响面积188.56亩土地补偿费兑付、产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内容,其中,水田面积5.35亩、旱地面积59.84亩、经济林面积17.52亩、用材林面积105.85亩。
(二)扶持标准。土地流转按照龙江水利枢纽工程原补偿标准,并参照陇川县近期相似工程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施。
1.旱地(甘蔗地)补偿标准:7000元/亩。
2.水田(蔗下田)补偿标准:20000元/亩。
3.用材林(人工林)补偿标准:7008元/亩。
4.经济林(竹林)补偿标准:9344元/亩。
5.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165元/亩。
(三)产业扶持。规划在芒市龙江水库库区实施小额贴息贷款项目,主要用于扶持当地群众发展坚果、咖啡、甘蔗、柑橘种植和生猪、黄牛养殖等产业。小额贴息贷款对象以受影响区群众为主,鼓励群众带头发展种养殖业。按照专款专用、定额贴息、择优扶持的原则,安排小额贴息专项资金,在受影响区推广小额贴息贷款产业扶持工作。贴息时间为3年,贷款本金为3-5万元,采用先贷先得贴息的方式,直到小额贴息资金用完为止。
(四)教育培训。根据群众意愿,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农业技术培训主要是坚果、咖啡、甘蔗、柑橘种植等;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生猪、黄牛养殖和外出打工等。
五、保障措施
芒市龙江水库坍塌突出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群众生产生活的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重大问题。项目涉及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服从大局的高度,积极沟通协调,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水库移民政策,依法推进问题的解决,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习惯,强化宣传疏导,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处理好龙江水库坍塌突出问题。
(一)加强管理,统一协调组织。芒市龙江水库坍塌突出问题处理项目由市搬迁安置办统一协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移民资金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专款专用原则,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明确责任,加快项目推进。遮放镇、西山乡、五岔路乡、江东乡等乡镇作为项目责任人,负责将辖区土地面积核实到户;市搬迁安置办负责土地补偿费兑付、产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市档案局负责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工作。
(三)定期审计,严肃财经纪律。各有关部门应主动配合审计监督部门对移民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有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纠正和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芒市搬迁安置办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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