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艾滋病的预防意识,普及艾滋病基本防治知识,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传播,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宣传防艾知识的氛围。8月30日,市搬迁安置办在市委党校6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防治艾滋病,你我同行”主题会议,共同学习艾滋病预防知识。会议由市搬迁安置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杨侑鸿主持。
会上,综合股长甘功富学习传达了《芒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通知》(芒防艾委〔2021〕2号)文件精神。
通过集中学习,大家对艾滋病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艾滋病发源于非洲,1979年在海地青年中也有散发,后由移民带入美国。1981年6月5日,美国亚特兰大市疾病控制中心,首次在《发病率与死亡率周刊》上简要地介绍了他们发现的五例艾滋病病人的病史。1982年正式将此病命名为艾滋病。以后不久,艾滋病迅速蔓延到了各大洲。1985年6月,由上海入境的一名美籍阿根廷青年男性游客因艾滋病住院,治愈无效,死于我国境内,这是出现在我国的首例艾滋病。所以,世界卫生组织于1988年1月将每年12月1日定为世界艾滋病日。
杨侑鸿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艾滋病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预防和宣传艾滋病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层层压实预防和宣传艾滋病工作责任,强化群防群治。每月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将我办与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结合推进,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不去消毒不严格的医疗机构或其他场所打针、拔 牙、穿耳朵眼、纹身、纹眉、针灸或手术;不与他人共用有可能刺破皮肤的用具,如牙刷、刮脸刀和电动剃须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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