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浏览量:8591    作者: 日期:2019/11/11

   第一条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6号)、《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知》(芒发〔2019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是芒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搬迁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中的问题维护搬迁安置项目区社会稳定

拟订搬迁安置方案编制搬迁安置实施规划分解落实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按照批准的后期扶持规划设计管理和调度资金编报后期扶持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根据市政府委托与相关乡镇及群众签订搬迁安置协议

按照规范程序和批准的施工设计组织实施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

负责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自检自查和验收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搬迁安置项目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综合股负责人事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各种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搬迁安置法规政策宣传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搬迁安置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配合上级开展调研和检查

安置规划拟订搬迁安置方案参与配合完成实施规划编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做好搬迁安置项目的选址立项和实施做好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驻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自验和初验配合省州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初验和终验

后期扶持股负责搬迁安置工程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和上报承担后期扶持对象调查登记和初步核定负责后期扶持资金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和综合统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资金安排检查和监督编制生产技能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

财务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调度搬迁安置项目资金按照审批计划拟订资金使用计划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参与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和验收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事业编制9科级领导职数2分别为主任1正科级),副主任1副科级)。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318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