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芒市移民开发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6840    作者: 日期:2017/2/27

芒市移民开发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单位)情况

1.芒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能:承担芒市范围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移民安置法律法规政策,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库区及其他搬迁区域内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二)推荐移民安置方案,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工作。

    (三)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省、州移民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的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任务。

    (四)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和调度移民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定。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七)按照公开、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

(九)认真完成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移民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芒市移民开发局编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数9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科级职局长1人、副局长2名,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干部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干部2人。超编2人。超编的主要原因属于退伍军人安置,还有我局承担全市移民安置任务过重,需要设立相关股室开展移民安置工作。我局现设办公室、业务股、后期扶持股、财务室,共4个职能股室,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1.2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1.24万万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4 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2.76 万元,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5.38万元。其中:办公费 2.84万元,福利费 0 万元、工会费 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1万元。其中:退休费16.1万元;住房公积金7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0.285万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5%,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3.1万元,其中:离、退休费 16.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芒市移民开发局

                             2017224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