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落实中央领导对云南脱贫攻坚工作的讲话要求,落实省、州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精神,11月30日,芒市召开易地扶贫搬迁户籍迁移工作启动会,会议由市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侑鸿主持。
根据《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规定:“户口迁移直接关系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且政策性很强,应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搬迁群众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益贫政策权益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将户籍迁移落户至迁入地”。芒市公安局起草了《芒市公安局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办理户口迁移工作方案》,组织第一批户口迁移工作,其它的搬迁户分阶段分批次办理。
一是第一批户籍迁移对象是哪些?在“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系统内共4010户,由市搬迁安置办提供,并且已经完成拆旧入住的搬迁户,按原家庭人口整户迁移。
二是第一批次集中办理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
三是迁户流程:迁出乡镇分组宣传动员;发放申请表(由派出所统一提供,也可自行复印),由迁出乡镇组织发放到安置点每户1张;安置点负责人收集已填写好的迁户申请书及户口簿,经迁出乡镇、村、组三级审核签字确认后,迁出乡镇提交到安置地派出所;安置点确认名单要与市搬迁安置办提供的名单一致,经安置地派出所复核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不愿意办理户籍迁移的易地搬迁群众需要签订一份自愿放弃户籍迁移的承诺书,交辖区乡政府备案。
会上,各乡镇、各部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发表意见建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祁叶弄在会上强调:易地扶贫搬迁户籍迁移工作启动会,是搬迁后续发展中的一项工作推进,又是工作部署会。市公安局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市搬迁安置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组织研究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乡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按时统筹推进本乡镇易地扶贫搬迁户籍迁移工作,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祁叶弄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户籍迁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宣传到位,动员到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四是要加强协调,充分沟通,理顺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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