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社会各界人士: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保命钱”,打击欺诈骗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深化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突出医保基金专项整治重点、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筑牢医保基金的安全防线,芒市医疗保障局从公告之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社会保障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征集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如举报人希望获得举报奖励,应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使医疗保障部门事后能够确认其身份,兑现举报奖励)。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可通过下列任一渠道举报。
(一)电话举报:0692-3027975
(二)信函举报:芒市大街109号(芒市残联大楼芒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三)邮箱举报:msylbzj@126.com
三、征集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诉期的。
四、举报奖励
根据《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举报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二)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掌握;
(三)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对于积极举报医保违规问题的热心群众,芒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按查实违规费用的1%进行奖励。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违规费用的2%进行奖励。
以上方式计算举报奖励不足500元的,给予500元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特此公告。
芒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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