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医疗保障局

中共芒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3543    作者: 日期:2020/8/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芒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5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芒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政策有偏差,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不到位。一是医保基金划拨统筹不力,总额包干费用严重超支;二是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不严;三是对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监管乏力,整改监督缺位;四是对勐焕街道社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划转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芒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州医保局对全州医疗机构医保总额进行统筹分配。积极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保资金总额相关问题加强调研检查和沟通,达成共识,积极向上反映基层医疗机构的困难,争取资金支持,2020年芒市签约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较之去年相比得以适当提高。  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市里统一的行政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同时转发云南省医保局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加强干部执法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意识,打好执法工作基础,逐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杜绝以退代罚、一退了之的情况发生。针对2020年省审计厅专项医保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医疗保障局首次运用行政处罚的手段处理违规药店。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日常监督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方式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加大行政处罚的应用,对严重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严肃处理。2020年7月份完成了对轩岗惠宏药店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开出了芒市医保保障局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是主动与勐焕街道办事处、税务部协调街道居民医保缴费手续移相关工作,2019年9月19日芒市人民政府《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77 号)文件已明确勐焕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2020年2月25日,我单位发函给街道办事处接交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回复:需要我局帮助落实街道专职岗位人员和工作经费问题,否则,街道确实无力接手相关工作任务。目前,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移交相关工作仍未完成,还需再向领导汇报,给予支持解决。

2.领导班子统筹全局能力不足,引领性和决策力不强。一是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有偏差,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二是行政班子统筹业务工作能力不强,在干部队伍建设、专业技能提升上思考谋划不多。三是行政班子决策程序不规范,班子会决策人员不固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开展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议事程序,提高班子决策水平。完成完善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规范会议记录装订。2020年年初顺利完成单位干部工作岗位的调整工作。二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班子成员积极主动深入到业务科室开展工作,以此提高业务水平和处理日常业务的工作能力,不断强化业务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每周一工作例会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安排了业务交流学习的内容,共同提高干部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报备和领导干部末位表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020年4月23日班子会决定霍倩、陈绍芬、杨继纯3位同志,作为班子会成员参加讨论决策。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一是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党建工作“见子打子”,严抓实抓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不多。二是支部班子引领力不强,支委委员履职尽责不到位。三是围绕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习惯于上传下达、以会议落实会议,支部活动形式较为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确实把做好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将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单位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方案(计划)、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人,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支委委员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细化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履职。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和“模范机关”创建、党建品牌创建、“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抓好落实,运用好支部主题日活动和与锦华社区党支部、挂钩村木艾小组、芒市税务局第一党支部共建、联建机会,不断丰富支部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党员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不断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提升党员政治修养建设。不断创新开展党建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党建组织力欠缺,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党建工作计划不健全。三是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员主题日活动制度和“云岭先锋App”工作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并按照会议性质做好相关记录,完善规范痕迹档案。二是深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本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结合“五个基本”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达标任务。三是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员基础知识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发言活动,确保真学、真懂,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制度,及时通报党员积分结果,对积分靠后的党员及时提醒谈话,确保每名党员不掉队伍。加强党员的纪律作风建设,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时开展教育和批评,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好党员模范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充分。一是班子对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无具体举措,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责任不紧密、不到位。二是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落实乏力,对分管股室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合实际,制定内设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和考核办法,更好地应用在实际工作中。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发现干部职工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2020年上半年开展干部提醒谈话5人次。

2.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防控机制作用难于发挥。一是对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不足,股室和个人廉政风险排查敷衍应付,风险等级评定不真实客观。二是内控制度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结合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按措施化解和防范风险。班子成员要认真审核把关工作,抓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及时下发风险防控表,要求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实际,认真填写,对新填写岗位风险加强审核。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修改完善《芒市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单位工作例会制度和公车使用制度,明确了每周一早上为局机关工作例会,下午为医保中心工作例会和对使用私车下乡的,单位不予交通补助等。

3.严管实抓干部队伍仍有差距,为民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执行考勤制度不到位,考勤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二是医保中心窗口人员便民为民服务不用心,对医保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和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做好外出报备记录。及时公布上下班打卡情况,将结果运用到干部年底考核评优工作中。二是加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针对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业务能力,政策宣传注重方式方法,通过高效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在每周一下午召开的中心工作例会上,增加加强干部宗旨意识的教育、业务知识的学习内容,不断提升中心干部的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归档工作。2020年上半年对外公布30条工作信息。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政务大厅窗口12名工作人员领取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厅工作人员艰苦补助。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杜绝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发,从2019年开始,大厅工作人员艰苦补助不再放发。

5.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不规范。票据单据报销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相关管理规定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资金,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的情况出现。加强对财务人员作了工作要求,严格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意识形态方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一是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未能及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文件。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履职的重要任务,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按照市纪委规定,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负责人严把审核关,杜绝出现报告事项不全的现象。二是班子要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工作要求。

(五)脱贫攻坚方面

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一是机构改革后帮扶工作过度依赖于芒市职教中心,主动帮扶和精准帮扶力度不够。二是驻村工作队员履职尽责不够。驻村新老队员未能顺利完成交接,现任驻村工作队员对挂钩帮扶村情和具体帮扶情况不熟悉。三是建档立卡户档案资料不齐全,脱贫退出程序中村级评定表及公示、乡镇退出认定表及公示未按要求归入户档。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以“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为抓手,积极主动与挂钩点对接工作,完成所挂村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遍访工作,做到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六清”。2020年上半年严格按规定,全局干部职工每月一次开展入户工作。二是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建立卡户档的资料收聚和装档工作,利用单位干部学习、党员学习集中学习的机会,再次明确干部工作职责,进一步核实所挂挂钩户核实档案。

(六)扫黑除恶方面

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开展流于表面,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工作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线索摸排力度小,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完善打击和防范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将扫黑除恶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七)其他方面

市级河湖长责任压实不够,工作推进敷衍应付。一是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主动性不高,情况不熟悉,责任区域不掌握。基础工作不细致,长期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风平芒里大沟混淆为责任区域开展工作。二是河道排查情况报告内容千篇一律,2019年开展的六次河道排查情况报告除时间有所改动外,排查发现问题全部相同,经实地走访发现责任区域河内生产生活废弃物多。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市河长办下发的相关文件材料及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制度,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以钉钉子精神,全面落实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对接,明确单位责任河段,并按每月一次的巡河工作要求,完成好工作任务。二是加强遮放镇芒里大沟所属户弄、弄喜、遮冒、户拉四个村委会进行沟通联系,制定可行方案,做实做细河道清理、保洁、日常管理工作,在双方的共同努力好,切实把芒里大沟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芒里大沟河长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上半年与户弄村委会党员群众开展了2次集中清河工作、清扫南喊河5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2—3027975;邮政信箱:芒市大街109号11楼芒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msylbzj@126.com。

 

                                                                   


                                                                                 中共芒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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