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根据《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4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 7月31日
二、申报地点
芒市政务大厅B2区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申报及缴费程序
(一)核查确定本单位参保人员,有人员变动时,填报参保人员变更情况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人员新增。填写《芒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提供录用通知、工资介绍、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人员减少。调出、辞职或死亡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3.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和退休呈报表。(7月1日至7月31日申报期间,需提供2019年及2020年1月-7月期间所有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人员相关材料。退休当月仍按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2020年8月起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于批准退休当月同时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当月未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的,从申报办理时间的次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二)填报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
参保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到芒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拷取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在拷取的原表上进行工资基数填报,不得随意变动表格样式。填报时:一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基数都要填写;二是所填报的工资基数要四舍五入取整到元;三是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填写必须与申报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规定的工资项,即以2019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准。退休人员缴费工资填报,除独生子女奖励金、2017年改革性补贴、2017年生活补贴外均纳入申报基数,另退休工资待遇由养老保险中心与财政分别发放的部分退休人员,其申报的工资基数应为两项工资之和。
(三)缴费核定
携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版和纸板(签字盖章)到芒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4号窗口进行缴费核定,所报数据一经核定不予更改。
(四)完成缴费
经芒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申报后,从医保中心拷取1-8月缴费清单,将缴费清单中个人缴纳金额统一在8月份工资表中进行扣除。9-12月实行按月核定、按月扣缴的方式。一是单位当月无人员增减变动可直接到医保中心拷取缴费清单。二是单位当月有人员新增、减少或退休,需提供对应材料到医保中心重新核定再拷取缴费清单。8-12月工资表需先到医保中心审核盖章再交至财政局。
四、其他要求
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参保缴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今年扣费方式以及退休人员办理与往年有所不同,经办人员需仔细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再行办理。未尽事宜请联系熊江燕、杨建兰,联系电话:2109909 ,QQ交流群:691786887。
特此通知
附件:1. 参保人员变更情况表
2. 芒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信息采集表
芒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参保人员变更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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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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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533103XXXXX |
新招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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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002548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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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XXX单位调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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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000235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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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往XXX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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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005698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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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XX月办理正式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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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004895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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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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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000123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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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X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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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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