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医疗保障局

【以案释法】虚开证明骗医保,夫妻双双被判刑

浏览量:3337    作者: 日期:2020/6/16
本来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起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都是“贪心”惹的祸。近日,经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某、于某某夫妻构成诈骗罪,判决二人各单处罚金1万元。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8日中午,刘某某和邻居周某在家门口发生矛盾,在相互扭打的过程中,刘某某的右手手腕被邻居周某打成了骨折。本来这种情况是不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内的,但是刘某某和自己的丈夫于某某两口子一商量,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遂谎称刘某某受伤是因为自己摔跤所致,申请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手续,骗取医药费人民币15597.53元。刘某某得到这笔医药费后,觉得邻居周某还是要赔偿自己的,而且要让她坐牢,便来到当地派出所,主动报案说自己是被邻居殴打致伤。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进一步审查后发现了刘某某夫妻二人的诈骗行径。



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告人刘某某、于某某夫妻原本可以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追究对方的责任,并获得赔偿,竟另辟蹊径,骗取不属于自己的钱财,最后不仅退出了这笔医保费用,夫妻俩还一同受到刑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刘某某夫妻二人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检察官提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理应得到合理“使用”,而不是被“利用”,成为少数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