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保群众,减轻患者负担,提高我市慢特病经办效率,现将我市慢特病经办事项调整如下:
1取消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性病医疗保险手册》的使用,慢特病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或参保证明)即可享受慢特病待遇
2慢特病审核周期将由原来一年一检调整为两年一检,参保患者出示医保卡进行检审,年检时间为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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