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西山乡人民政府

优质均衡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知识宣传

浏览量:462    作者: 日期:2026/3/10

一、什么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在基本均衡基础上的迭代升级,是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并重,既强化“均衡”,也突出强调“优质”。“均衡”重在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补齐农村和民族地区教育短板,切实兜住底线、抬高底部,不搞削峰填谷。“优质”重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背景是什么?

2012-2021年,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仅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中国教育再上新台阶。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重大意义是什么?

优质均衡发展不仅对义务教育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更是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其重大意义毋庸置疑。一是上台阶的工程(义务教育发展经历了基本普及、全面普及、基本均衡三个阶段后,优质均衡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第四个阶段,也可以说是均衡发展的2.0版);二是抓引领的工程(今后一个时期,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都要聚焦优质均衡,资源配置要服务于优质均衡,考核评价也要突出优质均衡);三是促内涵的工程(抓优质均衡发展,就是要围绕提高质量,推动我国义务教育工作重心尽快从硬件建设转移到内涵发展上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抓师资队伍,抓育人质量,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让孩子们在家门口就能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四是贴民心的工程(抓优质均衡发展,回应了群众关切,有利于推动解决义务教育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内涵要义是什么?

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与基本均衡相比,优质均衡的“优”,首先体现在教育理念上,更加关注每一名学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基本均衡在硬件建设方面的标准,大都是底线要求。到了优质均衡阶段,硬件配备要着眼于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满足课程实施需要。补齐短板,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三是教师队伍更强(在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中,涉及“教师”的指标分量很重,要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责任是什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重点做好四个抓:一是抓政府责任(义务教育主要是地方事权,办好义务教育是地方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二是抓科学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抓改革创新(要以优质均衡为引领,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逐步破解制约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四是抓督导评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同志要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善于发现问题,敢于亮剑,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督导评估推动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央深改委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认定。

六、优质均衡与基本均衡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优质均衡指标的制定层级更高。基本均衡时期是由省(区、市)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而优质均衡的指标和标准全部由国家层级统一制定,关闭了向地方开放的“门槛”评估,且要求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中小学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二是优质均衡强调与基本均衡的持续相关性。如:申报县须达到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申报前三年未发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规定指标不达标现象。优质均衡评估认定还要求申报县不能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校闹”事件等。三是优质均衡指标审核方式方法更严格。优质均衡审核评估增加了网上申报和评估环节。要求申报县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系统”中上传申报数据和佐证资料,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分别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三个方面开展网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家网评结果,对不予达标事项和不确定事项生成“实地核查重点事项清单”,在实地核查时评估专家们能够有的放矢地核查一些重点事项。四是优质均衡更加关注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优质均衡评估将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能够直接反映教育质量、能够操作的指标纳入进去。另外,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突出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涉及“教师”的指标共10项,占指标数量的1/3,对于教师培养培训、教师待遇保障、教师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五是优质均衡更加关注社会认可度。基本均衡评估时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其结果仅作为评估认定的参考项。优质均衡评估明确提出社会认可度须达到85%以上,否则不予通过,调查的内容则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教育事项。另外,在实地核查中,加入了随机访谈的环节,核查组专家能够真正听到家长、学生、一线校长和教师的心声。

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的原则有哪些?

一)重硬件,更重软件。评估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全国统一标准的同时,重点考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二)重指标合格,更重群众满意。评估申报县各项指标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的同时,重点调查当地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认可程度。(三)重数量,更重质量。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提出的总体进度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同时,更注重严格标准,严把质量,以质量均衡为核心,成熟一个,认定一个。

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内容与要求有哪些?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3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评估内容及指标要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主要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32项指标。其中资源配置7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社会认可度1项指标。具体的评估内容和标准为:资源配置方面(七项指标):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4.2人和5.3人以上。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和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和2.4间以上。达标要求: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政府保障方面(十五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达标要求: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教育质量(九项指标):教育质量评估通过以下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8.无过重课业负担;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达标要求: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社会认可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应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

 

文章来源:曲靖一中景洪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