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西山乡人民政府

芒市西山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21484    作者: 日期:2021/2/26


芒市西山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山乡单位基本性质为其他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督,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我单位编制人数 7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29人,工勤编制人数 3人,事业编制人数 32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我乡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打响了一场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同时,2020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全乡各族干部群众精准帮扶,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大战大考中交出了优异答卷。全年预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16亿元,增长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64元,增长9%,全乡财政总收入301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739.26万元,其他收入270.89万元。

(一)疫情防控局面稳定

面对百年不遇的重大疫情,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乡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共打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问”“管”“卡”的工作措施,落实防控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分析会44场次,分析疫情发展形势、防控重点难点。加大辖区境内三非人员和境外务工人员的排查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了疫情防控“零”病例。

(二)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脱贫攻坚工作为核心,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导向,以提升民生福祉为抓手,持续打好脱贫攻坚战。全乡共转移劳动力4566人,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1017人,占全乡建档立卡劳动力的61.5%;扶持建档立卡户发展甘蔗、百香果、能繁母猪、能繁母牛等产业;全乡1845人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37141人脱贫不稳定户、31111人边缘易致贫户风险消除,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和年度动态管理,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三)产业发展稳定增收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围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工作思路,聚焦产业振兴,拓宽增收渠道。全年共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5.95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2.37万亩,产量6879吨,持续稳定粮食产业发展。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686户,与芒市西家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德宏丰玮农业有限公司、西山乡山里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利益联结协议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产业富民新常态。

(四)基础设施步伐加快

致力于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攒后劲、利长远,为全乡发展增添动能。全年累计投入资金923万元,完成邦本、板栽、板念、帮介、项丘等5个小组入户道路硬化,大力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全年累计实施57公里交通道路建设,崩强大舍搬迁点至吕拉的龙江东线旅游线路全线贯通。争取项目资金70万元,实施拱卡村民小组景颇族特色生态酿酒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发展好西山本土特色产业奠定基础。

(五)社会民生保障有力

坚持为民宗旨不懈怠,全力而为,持续提升民生保障。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17019人,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低保对象等进行助缴67.99万元。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成功实现艾滋病“三个90%”防治目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圆满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8人(含小乡干部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8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0.5万元(本级财力128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5万元,与上年1374.27万元相比减少93.77万元,原因是2020年末实有人数少于2019年末实有人数,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

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组情况如下:

——预算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23万元。

——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4.5万元。

——预算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5万元。

——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8万元。

——预算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2.68万元。

——预算安排城乡社区支出34.40万元。

——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28.01万元。

——预算安排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西山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19万元,较上年26.46万元减少0.27万元,下降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西山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西山乡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79万元,较上年6.86万元减少0.07万元,下降1%。减少原因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是依据2020年预算下降1%生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西山乡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较上年19.6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减少原因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是依据2020年预算下降1%生成。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下达项目资金1407.06万元,涉及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提升、文化活动场所、中央专项扶贫产业发展、农村危房改造、党建规范化建设、农村一事一议等建设内容。致力于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攒后劲、利长远,为全乡发展增添动能。全年累计投入资金923万元,完成邦本、板栽、板念、帮介、项丘等5个小组入户道路硬化,大力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全年累计实施57公里交通道路建设,崩强大舍搬迁点至吕拉的龙江东线旅游线路全线贯通。先午水库建成蓄水, 营盘帕软水库申报立项。实施弄丙村拱外一小组、毛讲村拱卡小组、中心小学等饮水工程,有效改善群众饮水问题。积极申报江东黄莲塘水库至西山人饮工程,将从源头上解决西山乡资源性缺水问题。投入资金1200万元,实施西山乡中心幼儿园建设,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争取项目资金70万元,实施拱卡村民小组景颇族特色生态酿酒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发展好西山本土特色产业奠定基础。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项目片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住房,降低了当地运输成本,促进群众增产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群众通过中央扶贫专项产业发展,直接增加收入,扩宽了农民增收渠道。通过文化活动实施建设方便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了群众生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我乡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对维护社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促进了边境地区和谐发展和民族团结。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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