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西山乡经济普查工作,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芒办法〔2018〕NO.296号)和《关于组建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芒经普办字〔2018〕1号)要求,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西山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调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可以更好地为我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提供客观真实全面的决策部署依据。各村、乡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州、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普查工作组织保障,成立西山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目团么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段应改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晶 乡党委副书记
雷勒腊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杨国炳 乡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
郭美艳 乡统计站站长
刘 杰 乡综治办主任
郑发荣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室民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何令令 乡财政所所长
杨宏昌 乡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
董有才 乡林业站站长
唐德文 乡文化站站长
杨连起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朗恩泽 乡联席办主任
禹云川 乡计生办主任
何 朋 乡兽医站站长
曹由重 乡安监站站长
王睿洋 乡新农办主任
李 镜 乡国土所负责人
李干仙 弄丙村主任
唐木光 邦角村主任
何勒三 芒东村主任
排勒山 毛讲村主任
李干内 崩强村主任
董勒腊 营盘村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西山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统计站,主要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并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郭美艳担任。
三、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在西山乡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四、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五、经费保障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发〔2017〕53号文件要求,保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工作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场监督、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市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于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加强规范统一。积极配合国家建设统一的元数据库。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完善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在国家普查区划分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西山乡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建立全乡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西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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