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西山乡人民政府

中共西山乡委员会 西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657    作者: 日期:2016/12/29

各村、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西山乡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西山乡委员会

                                          201639

 

 

                                                                                           抄送:市教育局督导室

                                                                             西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639

                                                                            西山乡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办好西山乡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1〕157号)、《德宏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德政教督〔2013〕3号)《芒市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部署中关于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以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度和长效机制为保障,全面实现我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1.总体要求。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师、校舍、经费、图书等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以减少大班额现象,缩小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为重点,有效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质量,在乡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努力打造创新型、高素质、高水平的学校管理人才和教师队伍,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2.工作目标。按照省、州、市要求, 2016年6月前实现乡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即全乡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2%以下;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0%以上;财政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体系及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保障能力及水平比2010年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和设备配备水平基本达到省定标准;配齐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形成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全乡义务教育学校均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要求开设课程,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校园内外安全有序,校园文化积极向上、内容丰富,学生课业负担有效减轻,择校问题得到缓解。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1.加大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的部署和要求,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使之既能保障低年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又能兼顾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推进校舍和设备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定标准,推进全乡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和设备标准化建设,力争使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绿化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图书教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食堂、安全设施、校门、围墙、水源、厕所等达到省定标准。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1.强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力度。合理科学配置义务教育教职工资源,认真研究我乡教职工队伍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因素,及时申报补充音、体、美、信息技术、外语及心理学等紧缺学科教师。

2.加强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机制。认真实施“国培计划”,积极开展校本培训,落实培训经费,鼓励教师专业成长,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学科、年龄、性别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3.建立和完善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轮岗制度。有计划的组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其他优秀学校培训交流学习。

(三)依法建立较为完善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1.依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教育经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政策,并建立长效机制。

2.教育经费投入、转移支付、教育附加费等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到位。

3.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含建设经费、设施配备经费、公用经费等。

(四)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展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各学科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实现育人目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凸显办学特色。

三、工作步骤

(一)2016年1月5日前,召开乡级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会。

(二)2016年1月20日前,各村和学校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修订稿)》要求,一是完成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测算,并作出整改方案;二是政府和学校完成自查评估工作和学年初报表相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数据的填报;三是实施不足校舍等单体建设及其它所需配备采购。

(三)2016年2月29日前,一是各村和学校完成基础设施整改工作。即:完成不足绿化面积、体育场地面积、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等的配备和建设。二是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对公众不满意的工作加大整改力度。

(四)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乡级自查自评和申报工作。

(五)2016年3月至5月,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评估复核,并针对市级复核意见进行整改。

(六)2016年6月,接受省、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的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顺利推进西山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按期实现工作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的长效机制,成立西山乡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乡长担任,成立由中学、小学、各主要领导及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办,负责全面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党政办主任兼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乡镇主要领导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总责。实行乡级领导挂钩联系各村和学校制度,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帮助挂钩联系村和学校按期完成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目团么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联系西山乡中学)

滕文能   乡党委副书记(联系崩强小学)

任柳青   乡纪委书记(联系毛讲明德小学)

杞永青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联系芒东幼儿园)

排木崩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联系营盘民族小学)

张  杨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联系西山乡中心校)

(三)加大投入,依法保障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

(四)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乡政府要建立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深化教育改革,加强现代学校管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实行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以乡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在义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

(六)关注特殊群体,依法控辍保学

强化工作措施,依法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责任。采取特殊优惠政策,保障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七)实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

采取自查自评和上报程序进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实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责任制,由乡政府与各村和学校签订工作目标推进责任书。由乡教育督导室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通报督查工作情况。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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