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主要承担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村社文化建设、文物、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保护,监督文化市场,建设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工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依法管理文化市场,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稽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指导全乡社会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积极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2.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3.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
5.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地区文化发展品牌。
6.安全宣传上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各类节目。
7.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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