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西山乡人民政府

西山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浏览量:9863    作者: 日期:2016/12/28

西山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芒发[201132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将西山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

1.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经济发达程度、城镇化程度,工矿企业和农业发展情况,地处边境和少数民族聚居以及扶贫工作任务较重等不同的特点,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

(二)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

应该由上级职能部门完成的行政事务,实行以市为主、乡协助的体制,确需乡镇协助或委托乡镇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事权和财权。加强乡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除教育、卫生、国土资源所外,乡事业单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

上级部门派出(驻)乡镇的机构要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乡镇的意见,党群关系仍实行属地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

二、党政内设机构

根据规定,西山乡设置4个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编制19名,含领导岗位9名,机关工勤人员3名)。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4名)。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编制5名)。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站)(编制4名)。

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等职责。

三、事业单位设置

根据规定,西山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20名)。

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3名)。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三)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编制3名)。

承办乡村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7名)。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仍维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五)财政所(编制3名)。

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性质仍维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4名)。

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核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做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评价,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各村年终收益分配报表,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数据的上报,为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4名)。

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一)西山乡机关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为9名,其中:乡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

(二)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4名。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3名,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3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名,财政所3名,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4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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