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

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浏览量:304    作者: 日期:2026/5/26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精神,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协助办公室后勤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共七类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上条件满足任意1项即可,并具有芒市户籍,所有条件均需经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申请登记认定。(到芒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2区人社局综合窗口5号核实);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三)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后勤保障实操经验、熟悉机关办公事务者优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2020/月。

(二)正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所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向市人社局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收取后缴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2026525日至报满为止(周末休息),8:30—11:3014:30—17:30,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符合招聘条件必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二)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面试,面试通过后方能上岗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692-3029600302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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