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底失业保险底线。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芒市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范围
芒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二)取得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按照五级(初级)1000元、四级(中级)1500元、三级(高级)2000元发放。
(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技能提升补贴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25年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人员,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芒市政务大厅C2区社保中心业务经办股5号窗口或通过云南人社APP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行期限
2025年12月31日前申领。
五、办理时限
须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6月6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302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