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直各有关站办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全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乡政府同意,现将《轩岗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轩岗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及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我乡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轩岗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朗二相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杨占磊 乡党委副书记
杨永毕 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罗 杨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排勒成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赵 凯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哏岩凹所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冯 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职)、派出所所长
成 员:姚茂能 乡林业站站长
李春明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万东梅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朗二喊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赛岩团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湘玉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余文茜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正刚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施 瑶 乡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董 军 乡综治办副主任(负责安监工作)
唐 伟 轩岗自然资源所所长
谷学礼 轩岗乡卫生院院长
杨 炀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所所长
杨剑宇 轩岗交警中队队长
黄正坐 轩岗乡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
尹翠莲 芹菜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有象 筠竹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岩哏保 芒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万 二 丙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项安放 芒棒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金顺 遮相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兆幸 顺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排早都 永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我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由排勒成同志负责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消防工作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副主任由黄正坐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做好与上级单位及各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民宿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寄宿制中小学、旅游场所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3..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1.各部门统一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并向社会承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评自查自改承诺书(见附件2)。
2.各有关站所、企业要细化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检查要点,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见附件3)和单位自查自纠记录开展检查,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附件4),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对单位自身排查能力不足、整改质量不高的,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参与排查。
3.组织轩岗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委员会等力量,以“九小场所”为重点开展排查,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附件4),对于执法权限外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上报市消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1.各村、各站办所及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攻坚整治对象,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轩岗派出所、村建办、应急办、专职消防队、综治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网和户外广告牌等问题。
3.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推送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录入信用公示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轩岗派出所、消防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1.宣传、文化站等部门发动媒体平台,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宣传“12345”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乡消安委会牵头,定期会同宣传、文化站部门宣传整治行动典型做法,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逐级汇总上报,由乡消安委会牵头协调市级安委办协调州级媒体、市级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
3.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及企业单位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4.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村民小组,组织引导辖区群众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1.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及单位聚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2.各村(社区)、各站办所、轩岗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聚焦“九小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片区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
1.乡专职消防队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整理收集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
2.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由各村(社区)干部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
3.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牵头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牵头督促协调整改隐患问题。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
1.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将按照暗访暗查工作有关通知,组织成立督导组,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并召开警示会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
2.各村(社区)、各站办所结合本行业实际,成立行业督导组、执法小分队,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
3.针对节后复工复产、全国两会等关键节点,适时组织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办、村建办、专职消防队对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五、任务分工
(一)乡人民政府
1.全面落实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发布整治公告,统筹推进整治行动实施;对有关部门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有关部门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按程序进行集中挂牌督办,视情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推动整改。
3.对整治行动中涉及多头管理或职能交叉的领域场所,按照“谁靠近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和“一件事”全链条的原则,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4.对火灾多发区域、风险隐患突出行业,组织实施约谈、提示。
5.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牵头组织分管部门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二)相关站办所
各站办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和《芒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时制定本站办所细化实施方案,开展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提示。其中:
1.企业单位:负责指导涉及工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九小场所”中涉及工业的小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加强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物流仓储等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按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九小场所”中小餐饮、小住宿、小商铺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九年制学校:负责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九小场所”中小型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3.轩岗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配合专职消防队,对辖区内“三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消防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各村(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5.轩岗自然资源所:依法依规对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涉及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影响建筑外观风貌等进行严格审批;对“私搭乱建”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侵占公共空间等进行认定;按职责分工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对涉及城市公共区域违规搭建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的排查整治。
6.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查处相关场所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燃气设施、户外广告施工等方面违规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事项进行排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已认定违规设置在城市公共区域的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
7.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消防队加强文化艺术消防安全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旅游行业和“九小场所”中小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8.轩岗乡卫生院:负责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九小场所”中小型医疗机构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9.乡应急办: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加强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企业违反特种作业规定的行为;负责加强“三类重点场所”中有关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轩岗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为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三类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范围,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11.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按属地规定的管辖权限,配合村建规划中心、自然资源所依法组织拆除行业主管部门已认定违规设置在城市公共区域的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9日前):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向辖区小组、企业广泛发布整治公告,形成攻坚声势。督促指导“三类重点场所”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七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相关场所突出风险隐患。
(三)阶段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村(社区)、各站办所组织对整治行动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并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开展整治行动。对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
(四)巩固提升(2024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各站办所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七大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问题,加快督促整改销号,健全闭环整改流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聚焦“九小场所”,组织牵头研究,探索健全“全链条、全环节”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站办所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各站办所要统筹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火灾防范工作等重点任务,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治理,全力维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社区)、各站办所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并抄报市纪委监委。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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