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芒市司法局 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民政局 芒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芒司发〔2024〕1号)文件精神,轩岗乡在全乡各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推荐遴选、资格审查,共遴选出8名“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公示期间对初选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轩岗乡人民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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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岗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附件:2024年轩岗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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