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从即日起,将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开展进一步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芒市城区各主次干道、商业街、背街小巷、社区周边及车站、集贸市场、广场、医院、学校等场所周边区域(具体区域:芒市大街、团结大街、金孔雀大街、广腊亮街、农垦路、勐焕路、仙池路、阔时路、遮安路、目瑙纵歌路、德瑞路及上述道路周边连接部位)。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的;
2.机动车未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未按指示方向停放的;
3.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
4.占道摆摊设点及非法占用道路、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
5.私设地锥地锁、杂物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
6.其他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1.对于违停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集违停信息,予以处罚;
3.对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4.对私设地锥地锁、杂物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予以清理并严处。
四、法律责任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2.对拒绝、对抗、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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