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雯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轩岗乡丙茂村委会拉乐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的提案,已交由我乡负责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通过了解核实,您提出的情况属实。针对这一情况,经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作了专门研究,同意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帮助解决轩岗乡丙茂村委会拉乐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经费。
非常感谢杨雯迪委员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轩岗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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