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轩岗乡拉乐村村民在农田里耕作时发现一只来农田里觅食后迷路的野生动物——豪猪。本想着驱赶一下,让它回到大自然,但没有效果,只有将它抓住。后来,通过多方打听,村民将豪猪移交到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豪猪(Hystrix hodgsoni)属啮齿目(Rodentia)豪猪科(Porcupine),该物种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豪猪曾经是特种养殖的物种之一。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颁布后,竹鼠、果子狸、豪猪、刺猬、猪獾等原特种养殖的物种均全面禁养、禁食。
据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技术人员介绍,此次收容的这只豪猪是全面禁养、禁食之后,收到的第一只野生豪猪,这也说明,通过一年的宣传工作,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不食用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也提高了。

在此,提醒市民在野外、农田、市区或者家里见到野生动物,切勿食用或自行处置,应立即拨打相关部门电话,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联系电话:
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0692——2939526
德宏州野保科:0692——2123035
芒市野保股: 0692——3027140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302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