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投资效益和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公路抗自然灾害能力,保障农村公路达到应有使用寿命,为群众出行提供便捷安全的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内容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和大修三类。小修保养是对公路及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的修补。主要包括路面保洁、边沟及排水系统疏通、桥涵与沿线设施的日常检查保养;中修是对公路及设施的一般性损坏和局部损坏的定期修理加固,以恢复原状的小型工程项目;大修是对公路及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登记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和个别增建,以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1、乡、村道养护管理
①乡、村道养护管理采用各村委会养护辖区范围内公路模式,鼓励村级按“一事一议”原则,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或义务轮流养护。
②乡、村道养护管理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管理好农村公路。
①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乡、村道两侧边沟外各5米范围不得进行建房、临时搭盖等违章活动;
②大桥上下游200米范围,中小桥上下游100米范围不得进行采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等活动;
③保护好路产路权,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埋设各种管线;
④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谷、堆放建筑材料等占用公路、公路用地;
⑤禁止超设计通行标准的重车在农村公路、桥梁上行驶;
⑥禁止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三)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1、筹措和管理原则
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资金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①国家和省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②州、市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具体为:乡道1100元/公里、村道800元/公里。
2、养护资金专户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乡纪委、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3、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人员来往车辆燃油等其他工作经费。
(四)养护考评办法
考评标准和方法参照《芒市农村公路养护考评规定(试行)》执行,实行量化考评,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养护质量考评得分权重为60%,养护管理考评得分权重为40%。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日常巡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四种方式进行。
①日常巡查:乡管理所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巡查工作,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及时掌握养护作业动态,巡查路况变化,养护人员出勤等情况,保障公路畅通。
②半年检查:州、市对我乡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进行普查,并将其结果通报全乡,同时将其结果纳入乡年终考核内容。
③年度考核:州、市政府按年度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技术评分结果,对位列前三名的予以资金奖励,对位列后三名除通报批评外,扣除10%-30%养护经费,以示罚处。
(五)其他
1、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市公路路政大队行使路政执法权。对在农村公路上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路肩和植树台、破坏公路和路树、超载超限车上路行驶、在路旁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依法治理惩处。
2、因施工或其他行为损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应按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恢复,并按实际造价进行赔偿。
解读人:轩岗乡村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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