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首先要打牢基础,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实现动态管理”的重要指示,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宏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州、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和省级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暴露的“对象不精准”问题,决定在全乡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现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牢坚实基础。
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目标
一,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甄别,对违规纳入、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剔除,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无错评人口。
二,将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无漏评人口。
三,对2014至2016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进行核实,凡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脱贫返贫人口,做到应扶尽扶,确保无错退人口。
其中,为做好我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发挥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督导组作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我乡已在乡、村、组设置了“轩岗乡扶贫工作群众举报箱”(举报电话3029615)。其中乡级一个,村级5个,小组51个,欢迎全乡各组群众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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