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

轩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2248    作者: 日期:2017/4/5

轩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巩固我乡食品安全长治久安工程成果,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对乡镇的2017年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木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严惩重处力度,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努力提高全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重点工作

()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乡食药监部门要对保健食据各自职责加大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带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进行专项治理。其他监管职能部门依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

 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八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扩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厉查处八个重点品种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行业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生产加工企业自检自律行为,逐步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3. 重点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进行取缔。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创建健康安全校园。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查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活动,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处理的新举措和新方法,确保地沟油不流入非法渠道。要通过重点场所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

 4. 今年,乡级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要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要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5.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整顿畜禽屠宰市场。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对全乡畜禽屠宰市场的整顿工作,对畜禽屠宰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地方进行大排查,摸清底数,重点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依规清理整顿我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加强对畜禽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坚决查处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乡牛、羊、禽类定点屠宰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乡畜禽肉的食品安全。

 6.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要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消毒工艺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食药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要针对餐饮单位使用一次注餐具和包装材料开展专项整治,对给顾客提供使用的餐具和包装材料必须出具符合规定的票证,清除不合格产品,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对食药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1.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2.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监管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办案所需的工作经费。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和责任监督工作,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着力纠正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

3.加强日常监管。要继续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乡食安委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监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完善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流通、小作坊、小摊贩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分级分行业监管。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防止因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落实村委会、乡直各单位政府食品安全职责,在乡村两级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逐步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全方位有效监管。并加大对食品安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2.加强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按照全市2013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和实际效能,加强日常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3.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现检测机构结果互认。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示范工程建设。

 (四)引导社会积极参与

 1.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2.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芒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实行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要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和科学常识普及,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加强与先进市、乡食品安全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交流。继续做好监管人员和企业法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本村委会、乡直各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

(二)具体实施阶段(421-910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911- 1120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乡食安办组织考核验收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整改阶段(1121- 1220)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在自查自评和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责任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相互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执法机制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

(三)确保工作落实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和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制订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

 

 

轩岗乡人民政府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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