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关于原巴扎乐队人员风险抵押金退还的公告

浏览量:328    作者: 日期:2026/1/14

芒市巴扎乐队(后并入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在入职时缴纳了风险抵押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入职队员连续在岗3个月的予以退回。截至2025年11月30日仍有部门人员未办理退费。请未退回风险抵押金的原芒市巴扎乐队队员,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带上身份证、原签订入职合同及交款凭证,由本人到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芒市斑色路12号)办理风险抵押金退回事宜若逾期未前来办理的,该风险抵押金将作为非税收入按程序交芒市财政局。

 

 

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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