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327    作者: 日期:2025/10/13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000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含党总支和老干部工作)、公共服务股、市场行业管理股、非遗和文博股、对外宣传交流合作股、资源开发股、产业发展股、智慧旅游股、芒市图书馆、芒市文化馆(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芒市文物管理所、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经费自理人员0

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1,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离休0,退休71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正在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5个,涉及资金140万元。年内开展线上线下文艺演出(含送戏下乡)活动235场次,观众累计约80万人次。举办文化文艺培训16期,培训群众2.6万人次。举办文艺文化辅导活动34期,辅导文艺节目300余场次。开展文化馆总分馆联动活动6场次。创作文化文艺作品27件。芒市图书馆年内累计接待读者18078人次,图书流通88874册次。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芒市安抚司护印府异地重建修缮工程通过验收。缅甸王孙疆阔墓迁移复建、勐戛李家大院维修、勐戛镇蕨叶坪宝山寺修缮工程正在推进。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文物安全检查15次,检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4处(次),发现安全隐患8处整改8处。开展市内非遗传承人培训2期、展示展演39期。推荐传承人赴市外参加培训6期、参加展示活动4期。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15期。“德昂族酸茶”“傣族银器”为代表的芒市非遗产品销售额和各非遗传承点年接待游客持续攀升。

3.文旅市场服务管理方面。芒市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为有效规范整治文旅市场注入强劲力量。单位窗口受理业务咨询256人次,办理公示和新办证业务30件。年内办结游客和市民反映旅游市场问题196件。因安全生产工作出动车辆35辆次、工作人员140人次,检查经营户173家次。配合州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6次,处罚违规企业4家次,教育28家次。

4.旅游产业发展方面。成功创建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云南·“芒市不忙 芒食忙”风味之旅旅游线路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人间有味 自在乡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银塔景区、仙佛洞景区入列云南省2023年度绿美景区标杆典型。奔奔乐欢乐世界游乐场项目建成并运营。芒市洲际酒店(假日+英迪格)、希尔顿花园酒店、熙和半山酒店、安禾南秀精品酒店等项目加快推进,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预计年内开工。芒市天空之城度假区项目有序实施,目前企业规划设计方案基本完成,正在组件上报用地审批手续。芒市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果巩固提升、树包塔景点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民族手工艺特色街区打造等工作正在快速有序开展。开展外出招商活动4批次,对接拜访企业11家。通过“请进来”等方式对接14批次16家企业到芒市实地考察文旅项目。完成天空之城度假区项目签约,协议总投资10亿元。年内“芒市文旅”系列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131条,总浏览量超1亿次,关注量突破15芒市文旅抖音官方号荣获2023年政务抖音优秀创作者,在云南省县市级官方抖音号排名中,成绩持续排名第一。目瑙纵歌节期间开展了芒市“十大名小吃”“十大名菜”评比活动;泼水节期间推出了民族团结长街宴活动;“五一”期间开展了芒市味道“梦幻德宏杯”美食大赛。2024年1至9月,芒市累计接待旅游者总人数测算数1360.8万人次,旅游总花费测算数159.2亿元,年内预计分别完成1760万人次、213亿元。完成市级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2782万元,完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3203万元,年内预计分别完成14000万元、300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7783万元,年内预计完成23000万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00664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06644.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38906.1元,下降5.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38906.1元,下降5.83%;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事项较上年减少,上年支出4024909.69元,本年无该事项支出,下降100%。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上年支出1639720.89元,本年度支出735027.72元,较上年减少904693.17元,下降55.1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006644.34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6327.7,占总支出的62.96%;项目支出7410316.64,占总支出的37.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38906.1元,下降5.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349.97元,增长1.8%;项目支出减少1461256.07元,下降16.47%;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事项较上年减少,上年支出4024909.69元,本年无该事项支出,下降100%。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上年支出1639720.89元,本年度支出735027.72元,较上年减少904693.17元,下降55.1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9632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06633.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9694.13元,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10316.6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504282.6元,主要用于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促进公共文化的繁荣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完善、设备购置、维护维修等。

2.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668309元,主要用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健全旅游线路、标识标牌系统,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统计保护等。

3.4A级旅游景区创建勐焕银塔景区奖补专项资金项目1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焕银塔景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奖补资金发放。

4.芒市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前期经费项目200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创建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前期经费。

5.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补助专项资金项目157000元,主要用于2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补助金共40000元,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优秀奖5000元和14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补助金112000元。

6.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1455971.04元,主要用于芒市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公共文化云数字平台维护,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等。

7.偿还良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利息专项资金项目1624754元,主要用于偿还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06644.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相比减少1240706.1元,下降5.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92903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公共事务管理、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其他文物管理等支出。承担着促进公共文化繁荣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完善,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健全旅游线路标识标牌系统,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统计保护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良业集团借款利息1624754元,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467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9%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社会保险支出、临时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变动;二是我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编制被收回,年初预算数为72人,编制被收回后实有45人,导致社会保险较年初预算有差异。

9.卫生健康支出73502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隔离人员住宿费用,人员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本年度支付疫情防控宾馆酒店隔离人员住宿费用11万元。

10.无节能环保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5379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住房保障支出变动。

20.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5168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845.72元,下降54.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42416.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92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94%,完成年初预算的46.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68.28元,增长1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6元,增长9.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72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6元,增长9.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支出决算为51688.54,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845.72元,下降54.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决算为42416.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决算为9272,完成年初预算的46.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数较上年整体减少,是因为上年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本年度无此项预算支出,支出费用较上年减少7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68.28元,增长1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6元,增长9.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72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6元,增长9.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一辆公务用车7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事务管理、图书馆业务支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文艺团体演出活动支出、其他文物管理业务支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旅宣推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日常公务往来接待,如上级开展文旅工作的调研指导、绩效考核、评审定级、督导检查等工作支出,共接待6批次68人;二是用于文旅招商引资往来工作接待支出,共接待9批次,112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694.13元,比上年减少89140.71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费用缩减,较上年减少62845.72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5902.55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单位水电费开支,差旅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开支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52967342.18,其中,流动资产62985140.43元,固定资产2176501.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78057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52997.4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9632.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74项,账面原值403726.24,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2180.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9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205.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442.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194.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7个,评价金额7310316.64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7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111

 [附件: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3023854524

文章来源: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