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旅典型案例)
芒市新悦客栈未按规定登记入住人员信息案
简要案情:2024年5月21日,芒市新悦客栈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入住人员信息。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芒市新悦客栈作出停业整顿30天,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
处罚单位:芒市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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