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龙裕村民小组实施乡村旅游项目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民宿、餐饮、农庄等休闲娱乐项目的建设和经营都是商业活动,不在政府投资项目范围之内。为此,从政策层面来说,龙裕村民小组实施乡村旅游项目不能通过政府立项并投资实施,项目建设资金只能依靠个人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本来实现。而且,2017年起实施财政资金涉农整合,各级各部门下达的财政资金都进入涉农资金整合盘子,并通过项目库内项目调度分配使用资金。且项目申报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出入库意见。鉴于当前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与镇政府的沟通,通过镇政府编制龙裕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报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入库,通过乡村振兴项目的支持,解决龙裕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建设事宜。
二是动员龙裕村群众行动起来,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利用各自家庭富余资源,开发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
三是对龙裕村优质资源进行包装,通过招商引资实施项目建设。
十分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并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文化旅游的建设和发展,监督我们的工作。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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