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岩保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轩岗乡丙茂村发展农村旅游产业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5月27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邀约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轩岗乡政府等相关人员对丙茂村自然风光、人文地理景观等资源进行了现场勘查调研,自然资源局和林草局就项目拟选址区域的土地性质、林草状况与相关规划进行了比对。下一步工作中,将结合项目拟选址区域的实际情况,将项目用地纳入《“多规合一”乡村规划》的产业发展用地进行土规调整。同时,筹措项目前期费,编制项目规划,包装产业发展项目,由乡政府向市乡村振兴局申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解决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鉴于民宿、餐饮、农庄等休闲娱乐项目的建设和经营都是商业活动,不在政府投资项目范围之内,只能依靠个人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本来实现。且项目建设运营方面,更是需要社会资本的注入、经营管理团队的进驻,确保项目开发的成功实施和项目运营的持续提质增效。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动员村民行动起来,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利用各自家庭富余资源、休闲农业资源等,开发农家乐、民宿、水果采摘农庄等乡村旅游产业。二是对丙茂村优质资源进行包装,并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通过招商引资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十分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并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文化旅游的建设和发展,监督我们的工作。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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