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芒文旅复〔2022〕11号对政协芒市四届一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3564    作者: 日期:2022/12/6


李自恒等4名委员:

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勐巴娜西珍奇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过程遇到问题》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一直以来对芒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打造5A级旅游景区是芒市加快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芒市旅游产业“十四五”规划的重点指标。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品牌打造,加快景区提档升级,2020年末,启动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拟整合勐巴娜西珍奇园景区、勐焕大金塔景区、银塔景区和雷崖让山森林资源,联合打造国家5A级的勐巴娜西景区。把勐巴娜西景区建成世界一流的化石公园、植物和根雕研究基地、跨境民族文化交流中心、游客休闲度假目的地。勐巴娜西国家5A级景区创建,将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打造通往南亚旅游线路的新亮点,发挥高品质景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中缅文化交流的纽带作用,有效提升芒市及至全州旅游产品品质,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案中提出的需要着力解决的相关土地问题,经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核实,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与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3亩土地问题

基本情况:该土地原属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土地证范围内的种植用地(农用地),2011年经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012年7月11日出让给德宏勐巴娜西大酒店有限公司土地1宗(2011-28号),面积9.915亩,成交价452.785万元,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2012年9月24日,出让给德宏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1宗(2012-12号),面积4.374亩,成交价204.141万元,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由于2宗地处于闲置,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域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芒政发〔2017〕170号)要求,将上述2宗地按原出让价进行了协议收回,但收回价款未进行兑付。根据芒市2018年土地供应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的需求,2018年9月,计划对收回的2宗土地进行出让(2018-23号地),面积0.9526公顷(14.289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后因住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为公园绿化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取消了2018—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

意见建议:一是与德宏勐巴娜西大酒店有限公司、德宏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谈妥收回事宜,兑付收回补偿款。二是该地块现行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不能满足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拟建设大门、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藏宝楼等用地需求。在《5A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获批和该宗地土规调整后,将按程序组织土地招拍挂,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正常参与竞拍获取土地。

二、关于修建金塔大街占用勐巴娜西珍奇园23亩土地问题

基本情况: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因修金塔大街被占用土地征补问题的批复》(芒政复【2013】28号)批复,同意新征地23亩(按实际面积计算)用于置换东二路建设所占用珍奇园的土地,为不影响珍奇园规划和建设,置换补偿的土地与珍奇园东面连片,征地费用由市财政局在拍卖收储土地收益中支出。”珍奇园东面为原东南亚风情小镇规划项目,2013年完成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报批100.00亩,现涉及13.69亩未征收(涉及水上餐厅及3户农户)。东南亚风情小镇项目属德宏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项目,当时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是股东之一,后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退出股份。     

意见建议:一是修建金塔大街时占用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的23亩土地(其中建设用地3.2亩、农用地19.8亩)。由于《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因修金塔大街被占用土地征补问题的批复》(芒政复【2013】28号)中未明确具体位置,若按批复执行需明确具体位置。二是新置换的土地需根据市场价值按照程序组织供地。建议对原修建金塔大街时占用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的23亩土地进行评估,评估后将补偿款兑付给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新置换地由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正常参与竞拍获取。

三、关于美食城南面二期开发的土地问题

基本情况:美食城南面36.8295亩土地原在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持有的潞国用(2003)字第0227号土地证范围内,用途为种植用地。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芒市东南亚风情小镇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六期)第四条,涉及2003批复(云国土资用〔2003〕136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作为珍稀植物园种植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的,须报省厅办理农用地转让手续。2011年,经云国土资复[2011]441号批准,该宗地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014年3月26日芒市自然资源局与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协议书》,对公司持有潞国用(2003)字第0227号土地证上的农用地36.8295亩进行了征收,补偿金额共计3140746.1元,但未兑付过补偿款。目前,该宗地属于批而未供土地,用地规划性质为商业用地。

2021年8月芒市自然资源局计划供应该宗地,并与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进行了协商,提出由芒市自然资源局将2014年3月26日签订《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协议书》涉及共的征地补偿3140746.1元兑付给公司,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程序,拟以150万元/亩挂牌底价组织出让,公司正常参与竞拍获取土地,但企业不同意。

意见建议:一是按原与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协议书》兑付公司征地补偿款3140746.1元。二是该宗地已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只能按程序招拍挂出让。建议在兑付补偿款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招牌挂出让,企业根据需要参与竞拍获取土地。

四、关于勐焕大金塔土地证的问题

基本情况:勐焕大金塔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2008年7月21日经《关于德宏州潞西市重建雷崖让勐焕大金塔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8〕66号)批复,面积2.3148公顷。2008年7月21日以划拨方式供给了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面积2.3148公顷,用途为宗教用地,并将划拨决定书提供给了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前期因企业想申请办理商业用地,但因该宗地批准用途为宗教用地,无法按商业用地办理,故至今未办理土地证。

意见建议:一是根据批准文件和划拨决定书,按宗教用地给予登记办证。首次登记办证后,若企业需要,可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土地用途变更申请,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程序报批,企业足额缴纳相关土地价款和税费后将地块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二是经实地测量,实际用地范围与供地范围坐标不一致,同时与芒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供地界线存在冲突,建议综合考虑批准面积范围和实际用地界线确定办证宗地界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和需要着力解决的有关问题,我们充分吸收采纳,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了工作方案和相应措施办法。一是建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文旅、自然资源、林草、民宗、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勐巴娜西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专班,并具体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研究和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目前,5A景区景观质量评价工作正在进行,评价成果获得省文旅厅认可后,启动《勐巴娜西5A景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针对勐巴娜西珍奇园存在的有关土地和相关手续问题,芒市人民政府已组建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本着尊重历史、考虑5A级景区创建需要的原则,依法依规、按轻重缓急予以研究解决,目前正在深入查实有关历史资料,并结合当前有关政策规定与勐巴娜西珍奇园企业负责人寻求结合点,共同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三是涉及旅游集团的资产和办公场所问题,将本着实事求是,共同协商,寻求合作等原则,目前已由州文旅局牵头,会同州国资委、州旅游集团、勐巴娜西珍奇园公司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四是涉及景区内水资源的环境质量的提升将在景区总规、控规和建设中予以充分研究,确保水资源环境符合有关要求。

勐巴娜西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对促进我市乃至全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既定的目标,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工作步骤,有力高效推进勐巴娜西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各项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研究和制定景区建设、经营、管理模式,加快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主动与省文旅厅、第三方评估机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相关的政策资金,争取勐巴娜西5A级旅游景区早日创建成功。

最后,再次感谢你的良好建议,也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和建议。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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