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机构设置: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2011年11月,虽因地方现行人事机构政策规定的限制未能独立建制,而与芒市文化馆机构并列,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现有工作人员5人,专业技术职称:副研究馆员2人,馆员3人。下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培训室、资料室、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修复室。
工作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二、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制定和组织实施保护总体规划、保护工作方案;三、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五、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搞好档案管理、实物征集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六、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保护单位(个人)的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和服务地点:芒市镇芒晃村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联系方式:0692—3067722
免费开放项目: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
免费开放项目内容:通过影像、实物和图片等全方位立体的介绍、展示芒市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免费开放项目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3067555 地址:芒市斑色路1号 邮编:6784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