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000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芒市城市建成区内原市文体局行使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出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
(二)将市文化体育局除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外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集中行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芒市文化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管理办法、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各类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宏观安排、调整市民族艺术和专业体育工作的布局;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体育人才培养,制定文化、体育各类专业教育和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组织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是对民族艺术的创作和优秀作品的生产。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和文化馆(站)业务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四)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图书馆、文物考古、博物、展览事业,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场(馆)的业务建设。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对全市文化、体育市场实施监督、指导、管理和稽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工作。
(七)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电视台、农村广播电视网;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收录播出业务。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收转站建立、撤销等事宜的申报及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和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层电影队伍的管理。
(九)加强广播电视电影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十)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队、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吸纳利用外资。
(十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旅游业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目标,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旅游统计工作,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组织全市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旅游协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下设4个股(室),股所级。
(一)办公室(含财务室)
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股室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人事、信息、信访、综治维稳、会务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结算和财务收支,编制局内财务分配计划和审计、统计,监督文体广电旅游系统的财务工作;办理局领导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规划发展股
负责全市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制定、修编和近期计划、远景目标的编制、实施,项目的论证、储备;资金的协调、争取,建设项目的等级初评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指导管理、审核上报、督促检查工作。
(三)市场管理股
组织协调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起草、审核、备案;受理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及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经营国际、国内旅行社的资格审查、申报、年检和管理;受理投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旅游市场,对旅游业的行业标准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管理全市体育市场,大力开发和发展体育产业;落实旅游安全生产、旅游保险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综合执法宣传和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保养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行政股
制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比等行政管理工作;引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开展的各项社会文化活动;检查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制定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普及群众体育健身运动,建立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业余训练,组织开展各项体育竞赛,协同教育部门抓好学校体育“达标”;负责指导群众性体育协会开展活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和审批;负责办理体育行政许可,并对社会体育培训的内容、质量、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技术改革、法规、办法,组织编制全市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传输与覆盖规划,逐级申报广播电视台建设的技术方案;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播出质量的监测;指导、协调市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及技术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等;制定、组织、落实各类活动宣传方案,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向国家、省、州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全市保护、开发、建设和利用旅游资源的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旅游业宣传促销计划,对旅游重要客源地市场进行研究和拓展,并组织实施;对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及全市旅游特色商品进行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旅游商品生产营销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旅游产品的包装和筹划;负责中缅边境旅游及特种旅游事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和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及等级认定初审;监督、管理国家有关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等方面的实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协调联系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文物管理所、市民族歌舞团、市体委、市电视台。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注重加大投入,构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平台。全市街道和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村组、边境村寨文化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年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启动建设村镇文化中心(文化广场、传承馆)7个、自然村文化活动室157个,购买了一批文化器材,化解村组文化活动室建设债务90余万元,是芒市有史以来基层文化设施投入资金最多、建设数量最多的一年,预计2017年底全市719个自然村文化活动室以绝大数独有、较少部分共用的方式实现全覆盖,全面消除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空白村。百县万村一、二批12个村“七个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成效显著,74个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已全面启动,2018年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二)注重整合全市文化资源,构筑公共文化服务展示平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按照“百姓干部点餐、文艺下乡送餐”的方式,积极深入基层、进入村寨,开展文艺进基层活动,实施了文艺下乡演出、“三区人才”下乡辅导、全民阅读等文化活动。开展了送戏下乡进村寨、进部队、进学校”和省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送戏行等丰富多彩的惠民演出,举办了傣族、景颇族电声乐等培训,一年来,累计开展送戏下乡演出80场次,参演人员达 3600 人次;开展文艺培训辅导60余场次,参训人员4000人次。 “免费开放”惠及民众。两馆一中心、农家书屋等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文化馆长期办有书法、琵琶古筝、舞蹈等5个培训班;图书馆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累计接待读者11986人次、图书流通42580册次;关爱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了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系列活动,深入乡镇、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6次,农文网培学校开展技能服务培训7次 、受训2250余人次。创新工作方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大讲堂、道德小剧场、图影书声、书香芒市工作有声有色,深入基层村寨开展“感党恩·话脱贫”道德大讲堂演出11场次,拍摄道德小剧场课本剧17部,制作推出图影书声、书香芒市78期,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干部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较好的满足了基层干部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深受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和广泛欢迎。基层文艺队伍不断壮大。深入开展文艺队伍建设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等活动,文艺队伍活跃于社区、村寨、学校等多个层面,在芒市风平民族中学挂牌成立“芒市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基地”,全市有专业文艺队伍1支73人,业余文艺队伍420支10000余人,芒晃村象脚鼓队和弄么村、出冬瓜村文艺队等多支文艺队伍演艺水平不断提高,年内先后参加了泼水节、目瑙纵歌节、出洼干朵节等大型活动文艺演出,成为全市文艺发展的骨干力量。积极推进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依托“三区人才”队伍培养和重大节庆活动两个平台,积极开展文化艺术创作,完成傣族民间传统故事《召玛霍》汉傣双语绘本一书。全年累计创作作品55件,其中:舞蹈作品21件,快板3件,文学美术作品31件,舞蹈《斑色花朵朵开》、《伞情》、《高山上的德昂姑娘》、快板《话脱贫》、《傣乡中国梦》等成为全市文艺精品。文艺作品的创作极大的激发了文艺创作团队的创作热情和激情,有效提高了全市文艺创作水平。积极搭建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借助重大节日节庆活动,搭建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圆满完成了“中华一家亲”芒市地区泼水节、目瑙纵歌节开幕式等大型文艺演出活动;通过“文化旅游搭台、农民农产唱戏、农村经济发展”,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勐戛黄翠兰腌菜杯山歌大赛、芒市第二届乡村文化旅游节,乡村文化旅游节成为全市乡村文艺队伍、农特产品、民族文化产品、民族特色饮食集中交流、展示、销售平台,实现收入12.9万元,既发展了农村经济,助推了脱贫攻坚,又提高了芒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注重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构筑公共文化遗产保护平台。文保工作取得新实效。一是抓实文物安全保护,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属乡镇(街道、农村)文化站签订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书,制作安装11处文物建筑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牌,完成36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在线填报、10处文物建筑单位检查,发现并消除4处消防安全隐患,配置一批消防灭火器;开展文物知识培训1期;启动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物“一项一策”消防安全标准整治工作。二是抓实文物修缮保护,启动实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缅联欢旧址(小礼堂)修缮保护工程,预计年底完成。非遗工作取得新成果。出版发行了《德昂族创世史诗——达古达楞格莱标》、《傣族象脚鼓舞》书籍,正在编撰《傣族剪纸研究》一书;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傣族传统制陶技艺”项目传承培训1期,培训学员13人;完成第四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傣族木雕》、《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傣族叙事长诗“阿銮”》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列入省级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目前我市列入联合国、国家等各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18个、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传承人57人。
(四)注重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构建全民健身运动平台。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进程加快。建设并验收了4个行政村2个村小组6个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启动遮放弄坎芒棒等3个篮球场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35万元,建成了7个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赛训活动丰富多彩。成功举办了芒市地区第42届元旦越野赛、第三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暨第二届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圆满承办2017年云南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分别到芒市镇回贤小学、勐焕街道西南里社区举行“我要上全运”全民健身活动暨动感云南全民健身竞技活动,协助开展了芒市地区 “三·八”国际劳动节城乡大联欢活动及庆“五·一”职工竞技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各类竞赛活动9场次,参赛运动员3100人次,竞赛水平不断提高。开展篮球三级裁判员培训2期,培训裁判员205人,有效提高了基层篮球赛执裁水平。全民健身广泛开展。通过赛事带动、宣传带动“两带动”,以健步走、广场舞、健身操等为主的全民健身活动日益深入,健身人群增长快速,健身队伍尤其是农村农民健身队伍得到快速发展,以芒市广场、孔雀湖环湖路、勐焕大金塔登山道为核心的城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芒市广场的晨晚练、孔雀湖环湖路晨晚走、勐焕大金塔晨晚登环塔走成为全市全民健身的新时尚、新亮点。老年体育工作亮点频现。1人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召开了市老体协七届三次全会暨2017年市老体协工作安排部署会,表彰了一批优秀自然村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城区优秀老年团队。创新工作方式,采取“老年人点餐、老体协送餐”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一线开展少数民族健身操、傣族保龄球、柔力球等培训26期,培训老年人960人次。依托老年人,挖掘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加快老年人体育项目传承基地建设,挂牌成立遮放镇遮冒、弄养村两个市级傣族保龄球传承保护基地,成功举办全市首次傣族保龄球交流活动,傣族保龄传承成为全州工作亮点。“五老牵手红领巾·共圆美丽中国梦”老手牵小手系列活动精彩纷呈。组建150余名的老年人代表团参加州九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承办州农村老年体育现场会。体育产业初见端倪。“体育搭台、文化融入、旅游唱戏、经济发展”的思路不断深入,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行业协会得到快速发展,游泳馆、运动产品销售量不断增加,体彩销售在全州五县(市)中位居首位。
(五)注重发展广播影视事业,构建便捷高效传播平台。广播电视事业再上新台阶。完成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二期工程,建设站点11个,有效解决了边远乡村无法收听收看地方广播电视节目的问题,全市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率由35%提升至70%左右。投入资金170万元启动遮放中央节目补占台站建设工程,完成370户“户户通”安装工程。加强对电视台的安全播出监管,全年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电影事业稳步推进。加强影院监管和审批,开展点播影院摸底排查工作,掌握了辖区内点播影院情况,与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放映人员及设备安全,确保全市影视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得到落实。妥善有效解决农村电影放映员遗留问题,开展并完成民主革命先驱、边塞伟男刀安仁英雄事迹的爱国主义本土题材电影《刀安仁》、优秀禁毒题材电影《湄公河行动》展映活动,全年放映农村公益电影960场,观众为109730人次,其中:少数民族语言电影放映431场,芒海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固定放映点完成放映20场。
(六)注重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构建全域旅游发展平台。旅游经济增长快速。乡村旅游势头强劲,旅游业升温破点,“十一”旅游黄金创“双新高”,接待游客人数41.82万人次,同比增长137.36%;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3.97亿元,同比增长252%;1—12月,全市接待旅客人数为668.11万人次;比2016年同期增长72.79%;实现社会旅游总收入115.96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63.83%。旅游项目推进顺利。积极推进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生态田园观光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松树寨民族特色旅游村、勐焕大金塔(银塔)、瑞丽江史迪威码头湿地旅游度假区、芒市锦龙自驾车旅游接待中心、孔雀谷、芒市国际咖啡博物馆等项目顺利推进,芒市银塔项目列入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并开工建设。1—12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255万元。全域旅游蓄势待发。筹备召开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会,全面落实推动芒市旅游产业发展,规范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按照“芒市只有一个景区—芒市”的理念和“点线相连、点面结合、线景相容、处处为景”的思路,转变旅游+到+旅游的观念,借助各行业的发展势头,引导各行各业+旅游,大力发展餐饮、观光和民族文化体验,使旅游渗入到各行各业,逐步深入人心、民心,人民群众融入旅游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旅游宣传实现新突破。芒市旅游、芒市文旅两个公众微信号日均发布旅游信息不少于2条,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德宏文化旅游—重庆旅游招商推荐活动”,积极筹备“2017年中国国际旅交会”。启动编制芒市旅游“三书两碟”,即 “行游芒市”系列丛书、导游词丛书《黎明之城 月光芒市》、《芒市旅游招商手册》和《芒市旅游形象宣传片-文艺片》、《芒市旅游-招商宣传片》。
(七)注重行业市场监管,构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保障平台。责任落实到位到点。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成立芒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芒市旅游市场监管调度指挥中心;积极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平安网吧、平安旅游“三个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与乡镇文化站、企业签订行业监管责任书 268 份。行政审批严格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文化娱乐等业务咨询390人次,办件受理25件,办理年检、换证17件,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市场整治成效显著。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504人次、出动检查331次、车辆350辆次,检查经营户2537家次,警告110家次,其中:网吧42家次、书店1家、歌舞厅29家次、游戏游艺场所8家、宾馆酒店12家、旅行社3家,导游6人次,旅游餐饮单位3家次,书报刊2家次。发现其他隐患30家。立案4起,结案4起。微信平台宣传44条。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22条史上最严治理新规,认真落实省、州会议精神,注重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经营、诚信旅游、文明旅游的水平。重点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检查 25 次,检查旅游企业318家次,对18家次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厉警告,对2家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不按标准入住星级酒店进行了处罚。
(八)注重行业脱贫,构建精准扶贫脱贫新平台。行业扶贫扎实有效。紧紧结合脱贫攻坚考核指标任务,精准发力。一是落实文化体育行业扶贫任务。整合资金资源,筹措拼配资金50万元,建成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1个、新建和改造篮球场4块,配备完善贫困村文化体育器材、办公设备等,全面消除文化体育设施设备贫困村空白村;贫困村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规范化管理;将文化工作与电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启动实施文化电商扶贫试点11个。二是落实广播电视行业扶贫任务。围绕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三种覆盖方式,不断提升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乡、村、组三级文化活动场地和广播电视覆盖率两项贫困退出考核指标均达到要求。三是落实旅游行业扶贫任务。投资900万元,启动实施河心场、象滚塘、松树寨、平河4个旅游扶贫重点村项目;举办200人次乡村餐饮技能扶贫培训1期。挂钩点精准扶贫成效显著。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帮扶点回贤村精准扶贫工作。一是摸排定策。对芒市镇回贤村86户354人已脱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剔除1户2人,新识别2户6人。根据摸排情况,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的要求,制定了村、户精准帮扶措施。二是项目帮扶。筹措资金80万元,建盖文化活动室 4 间,完善文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筑牢脱贫攻坚基础。三是产业帮扶。积极动员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等产业,开展姬松茸、蜜蜂种养殖扶贫技能培训2期100余人,提高种养殖效益,增加了困难群众的收入。全力培育打造回贤乡村旅游业,成立“芒市土司避暑山庄回贤乡村旅游合作社”,筹措资金12万元,在回贤村种植观赏樱花1500株,积极推进打造回贤自行车旅游环线。通过落实全市扶贫举措,我局扶贫点扶贫成效显著,2014年来累计脱贫27户124人,现有59户230人,2017年预脱贫32户138人。
(九)注重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提升党员整体综合素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学习教育逐步实现常态化。截至9月,共组织学习52次。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成效明显,局党组组织动员募捐助学善款8万余元,7名优秀党员干部驻村、驻社区,带头开展脱贫攻坚,深入回贤村讲党课、表彰先进、慰问老党员和文艺表演等“七·一”系列活动成果丰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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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员编制 |
实有在职人员 |
实有离退休人员 |
备注 |
|
行政运行 |
17 |
19 |
1 |
|
|
图书馆 |
10 |
9 |
0 |
|
|
艺术表演团体 |
22 |
21 |
0 |
|
|
群众文化 |
14 |
17 |
0 |
|
|
文化市场管理 |
6 |
7 |
0 |
|
|
其他文物支出 |
5 |
5 |
0 |
|
|
其他体育支出 |
9 |
9 |
0 |
|
|
合计 |
83 |
87 |
1 |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共有人员编制数81人,实有在职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人(含3个工勤人员),实有在职人数19人(含4个工勤人员),离休干部1人,13保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事业编制人数66人,实有在职人数68人。退休人员40名转入社保。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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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年初数 |
增加人员 |
减少人员 |
年末数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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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在职人员 |
离休人员 |
||
|
行政运行 |
20 |
14 |
|
|
1 |
|
19 |
1 |
调出1人。13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核算。 |
|
图书馆 |
11 |
6 |
|
2 |
2 |
|
9 |
0 |
8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核算。 |
|
艺术表演团体 |
21 |
13 |
|
|
|
|
21 |
0 |
13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核算。 |
|
群众文化 |
15 |
10 |
2 |
|
|
|
17 |
0 |
招考进入2人。10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核算。 |
|
文化市场管理 |
7 |
6 |
|
|
|
|
7 |
0 |
6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核算。 |
|
其他文物支出 |
3 |
2 |
2 |
|
|
|
5 |
0 |
调入2人,2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核算。 |
|
其他体育支出 |
8 |
|
1 |
|
|
|
9 |
0 |
调入1人。 |
|
合计 |
85 |
51 |
5 |
2 |
3 |
|
87 |
1 |
|
2017年末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84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1.7万元,占总收入的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1.61万元,占总收入的15%。
2017年决算收入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 3400.85 万元, 其中财政所拨款收入减少1200.6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200.1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举办全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省财政、市财政拨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3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09万元,占总支出的50%;项目支出1164.16万元,占总支出的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7年年度支出2321.25万元比2016年度支出6304.5万元减少 3983.25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6.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67.1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举办全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省财政、市财政拨入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09万元。与上年1773.24万元对比减少了616.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有52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31名电视台职工合并到市委宣传部,工资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4.16万元。与上年4531.26万元对比减少336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举办全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省财政、市财政拨入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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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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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使用部门 |
金额(元) |
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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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芒财行[2016]001号a77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市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编排一组专场文艺晚会 |
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 |
20,000.00 |
各块项目资金我系统均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使项目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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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芒财预[2017]001号a418体育宣传报道,芒市后备人才选拔培训 |
芒市体委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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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芒财预[2015]98号黑河老坡景区补助 |
芒市文旅集团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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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芒财预[2017]003号x021a芒市老年人体育运动场地专项建设 |
芒市老体协 |
123,35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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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芒财行[2015]001号a782015年第二批特色村寨建设-珠宝小镇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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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芒财预[2016]890号市发改项目款松树寨项目(其他资金)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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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芒财预[2015]611号原广电贷款本金及利息 |
芒市电视台 |
1,274,3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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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芒财预[2017]01号年市发改项目款(其他资金)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07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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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芒财预[2016]890号阿昌族多媒体数据库制作 |
芒市图书馆 |
121,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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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芒财行[2016]1号a65文化活动广场 |
芒市体委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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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芒财预[2017]146号a68人大政协提案资金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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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芒财行[2016]1号a68傣族剪纸 |
芒市非遗中心 |
5,3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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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芒财行[2017]001号a81非遗中心傣族剪纸 |
芒市非遗中心 |
38,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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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芒财行[2017]001号a82傣族传统制陶技艺 |
芒市非遗中心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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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芒财行[2017]048号省级传承人补助 |
芒市非遗中心 |
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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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芒财行[2017]001号a84三台山保护区 |
芒市非遗中心 |
19,9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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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芒财行[2017]016号国家传承人补助 |
芒市非遗中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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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芒财行[2016]1号a74免费开放资金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1,64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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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芒财行[2017]001号a92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 |
芒市文化馆 |
29,68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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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芒财行[2016]1号a77第一次移动文物普查 |
芒市文物所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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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芒财预[2015]416号2015年青运会 |
芒市体委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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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芒财预[2016]003号x19青运会 |
芒市体委 |
6,0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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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芒财预[2016]003号x19云南省首届青运会经费 |
芒市体委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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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芒财行[2017]049号a1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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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芒财行[2017]087号补助地主国家电影事业专项资金,(云南德宏芒市千众汽车影城)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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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芒财行[2015]1号a111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 |
芒市图书馆 |
34,2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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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芒财行[2016]1号a87“三区”文化工作者经费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34,7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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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芒财行[2016]1号a89农村文化建设项目资金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03,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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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芒财行[2017]001号a11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人员选派经费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1,6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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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芒财预[2017]053号a16防治艾滋病工作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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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芒财预[2017]104号a下达城市灯光亮化提升和田园观光核心区项目前期资金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219,06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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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芒财预[2017]001号a411芒海镇赖南村委会拱抗村小组活动场地建设基础设施资金(人大政协提案)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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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芒财预[2017]001号a416芒市高速路景观建设提升经费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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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芒财行[2017]1号a121民族特殊旅游村寨建设补助资金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377,7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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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芒财行[2017]001号a122中央补助旅游发展基金安排旅游厕所建设 |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7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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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芒财综[2016]1号a16本级2014体彩公益金 |
芒市体委 |
116,70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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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芒财综[2016]14号a2016第二批省级体彩公益金 |
芒市体委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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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芒财综[2014]001号a28分配2014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 |
芒市体委 |
256,26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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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芒财综[2016]001号a262016年度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
芒市体委 |
242,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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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64159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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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321.25的84%。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3363.80万元减少1405.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17年有52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31名电视台职工合并到市委宣传部,工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黑河老坡景区补助、芒市老年人体育运动场地专项建设、第二批特色村寨建设-珠宝小镇专项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文物保护、群众体育、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等专项业务支出;
3.礼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2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城市灯光亮化提升和田园观光核心区项目前期资金;
5.交通运输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芒市高速路景观建设提升经费;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民族特殊旅游村寨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补助旅游发展基金安排旅游厕所建设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6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3.2万元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10.15万元的9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开展各项文体、广电、旅游工作都本着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控制支出。1、公务接待费对于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2、2017年,由于无公车购置,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局机关仅有1张公务用车,文工队1张皮卡车及三辆公益性用车(文化大蓬演出车、电影流动车、图书流动车),公车由去年的15辆减少到5辆,租用车辆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下降幅度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万元,占36%;公务接待费支出9.37万元,占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文体、广电、旅游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2.59万元、维修费1.75万元、过路过桥费0.37万元、保险费5.67万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文体、广电、旅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2万元,与上年207.67减少113.25万元,主要1、芒市电视合并芒市委宣传部,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一部分日常经费纳入项目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部门资产总额5390.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29.39万元,固定资产861.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714.69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8.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9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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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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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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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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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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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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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5396.07 |
4529.39 |
861.28 |
369.36 |
77.89 |
0 |
414.0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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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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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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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959.6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1959.6万元其中货物类247.41万元,工程类1200.71万元,服务类511.48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9.6万元。2017年采购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其他收入:指单位除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
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111
[附件: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19111048814]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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