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解读

浏览量:14034    作者:番云国 日期:2018/8/9

2018118日,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芒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芒办发〔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等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

我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项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近年来,芒市抓紧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措施的落实,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与芒市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文化素质,迫切需要制定《实施意见》。201612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自201731日施行。2017225日,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德办发〔20178号)。芒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实施意见》是促进公共文化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实施意见》起草的总体考虑

一是坚决贯彻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将上级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结合芒市实际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三是坚持政府主导,明确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等工作中的职责。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坚持共建共享。五是确立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原则和保障制度,促进和规范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8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明确加大力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大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力度、重视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加强贫困地区和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第三部分是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明确因地制宜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联动机制和因地制宜建设流动文化设施。

第四部分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明确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培育和规范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加快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第五部分是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明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丰富公共文化产品、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传承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示范区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第六部分是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模式。

第七部分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明确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探索公共文化互联网+”建设,引入社会化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开发,加强多网、多终端应用开发;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第八部分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还编制了《芒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明确了基本服务项目标准(含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戏下乡、文化培训、观看展览、体育健身、设施开放、文体活动等);明确了数字文化标准、硬件设施建设标准以及经费人员保障要求等内容。提出了实施《芒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