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工作、旅游工作、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市文化体育人才的发展规划,组织文化体育工作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文化体育工作成果。规划和指导全市文化体育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体育教育规划,指导文体系统的教育管理。
2.部门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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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员编制 |
实有在职人员 |
实有退休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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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
15 |
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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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
10 |
1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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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团体 |
22 |
21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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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 |
11 |
1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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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管理 |
6 |
9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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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物支出 |
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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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体育支出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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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 |
34 |
3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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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9 |
117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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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共有人员编制数109人,实有在职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实有在职人数20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人员14人;事业编制人数94人,实有在职人数97人,退休人员46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13相比下降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 0万元、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17.95万元相比下降1.9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0.95万元下降2.95万元,下降10 %。在2016年的各项工作,我局各部门本着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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