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函

浏览量:168    作者: 日期:2026/3/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6年度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要求,现将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

二、重点支持范围

(一)列入由国家领导人提出的合作倡议、签署(或见证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元首外交、高层交往、国家领导人出席的重大涉外活动的成果清单,或在重大外交场合由国家领导人启动相关交流合作,或列入中外政府间或部门间合作文件、纳入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机制,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出访或外事活动议定事项。

(二)得到合作国政府及社会认可,形成可持续交流合作机制,或获得当地肯定性报道宣传的。

(三)参与或通过腾冲科学家论坛促成的。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网络填报

1.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

2.申报类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下“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中对应项目。没有账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需先完成账号注册。

3.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成功提交至州科学技术局后方为完成网络填报(在线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时限

云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4 3 23:59前完成网络填报及审核推荐程序,逾期不予受理。“智汇云南”计划项目不设申报时限,全年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将文件转发至各站办所和相关企业。请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站所;请市卫健局将文件及时转发至相关医疗机构。

(二)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请申请人围绕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详见附件)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单位需与国外合作单位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系统附件材料需提供与外方的科技合作协议。非中文附件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线填报。相关规定及申请书样本,请在信息系统首页“申报业务”栏目自行查询下载。

(七)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提交有关材料。

(八)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云南省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或参与专项申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科技股:兰丹0692-2121561

 

附件:1.云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指引

             2.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指引

             3.“智汇云南”计划申报指引

 

       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639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科技创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