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关于申报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旧车回收企业的公告

浏览量:2633    作者: 日期:2024/9/2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1号)、《云南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商市建〔20249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商市秩〔2024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我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车回收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并自愿参与我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车回收工作。申报企业需满足

1.市场监管部门合法登记,且年检合格企业;

2.已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修订)》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及取得相应许可;

3.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排污许可证、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许可证照及企业情况报告企业情况应包含回收企业部局、业务覆盖范围,环保、安全条件,回收人员配备、培训,回收设施、设备配备,回收处置能力内容,内容全面、详实、清楚反映企业情况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4917日至2024930日,旧车回收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有关要求

从事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车回收企业以满足群众使用需求、便于监管实施为目标,满足市场需求后,不再接受申请申请的旧车回收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旧车回收点;

2.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

3.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4.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为消费者开具《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并接受监督;

5.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等环节开展全链条跟踪,其中回收的旧电池应交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池处理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报废处理,确保废旧电动自行车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五、资料发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商务厅建平15368856796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18687223142;联系邮箱:xfzdjgc@163.com

 

 

                  2024917

 

文章来源:内贸和市场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