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遮放农场、市直相关单位,全市相关企业:
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德宏州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通〔2023〕16号)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德人社通〔2022〕77号)、《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工信科发〔2023〕19号)等职称申报管理有关规定文件精神,芒市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
在芒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9号)等有关规定,直接从事轻纺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已设立相应专业初级职称评委会的不纳入本通知范围)。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本人近期照片,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主管部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提交一式15份纸质版。
3.《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
4.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的聘书(事业单位需提交岗位聘用汇总表或评聘分开文件)、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申报人电子照片1张(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小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3103198501031234.jpg)。
5.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与正文的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注明)。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非公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8.《送评材料一览表》、《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9.为保证电子证书各项信息准确无误,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10.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网站下载,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二)其他要求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制定完善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复核把关,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2.县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分别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和《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执行。
3.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请标注)。
4.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
四、有关事项
(一)材料受理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7日前报送至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科技创新股(芒市大街109号残联大楼5楼),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三)职称证书办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3年评审通过取得的初、中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吴锟、殷永明,0692-2121561。
附件: 1.2023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相关表格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23年6月7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10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