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云南省科技厅将选派科技人员到云南省89个“三区”县(德宏州为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现将申报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一)派出单位
1.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单位;
2.省直有关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3.州(市)级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4.县(市、区)事业单位、有关企业等。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1.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地区科技需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生态、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的科技人员,自愿为受援地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或到受援地开展科技创业。
2.优先选派符合条件的、已认定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特派员。
3.在征询本人意愿基础上,将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主动认定为“三区”科技人才。
(三)服务对象
1.优先选派“三区”科技人才服务云南省三区三州和边境三区县。
2.89个县内经过认定的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深加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星创天地等;89个县内承担国家、省、州(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89个县内的农场、林场等基层专业技术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3.县直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不能作为受援单位。
(四)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科技人员要围绕服务地区或单位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创业,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五)服务时间
提供科技服务的时间为1年,派出期间根据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和科技攻关、示范、推广的需要,不定期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或采取通讯、网络等方式及时提供科技服务、解决科技问题。
二、支持措施
(一)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二)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对“三区”科技人才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列支科技人员到“三区”县开展科技服务的交通差旅、购买意外保险和培训费用等。
(三)对表现优异、作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国家或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对派出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对派出人员应从人才工作经费中给予更多支持。
(五)其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与受援地区对接科技需求,引导和组织科技人员积极申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往年作为选派对象但没有提交“四方协议”书和考核表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申报人员提供《2023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五方协议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申报材料允许电子签章,材料真实性纳入诚信管理。请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五方协议书》pdf格式扫描件(不需盖章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3月6日11:30前提供至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邮箱:lxkjjkjg@126.com。
四、联系方式(五方协议)
电话:0692-2121561 邮箱:lxkjjkjg@126.com
芒市工业与商务科技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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