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州直有关单位,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保障技术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必要依据。为做好2023年度德宏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一)税收减免
1.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
2.减免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经认定登记,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合作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5号)规定,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 定管理使用。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到科技主管部门设立的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认定登记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云南省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科研人员现金奖励。
(三)认定登记奖励
《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办发〔2021〕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省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度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含)之间的单位,按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合同登记方奖励;超过3000万元部分按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四)科技成果购买后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云政办发〔2022〕45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0%的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科技创新重要证明材料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依规作为科技创新能力、竞争力及贡献度有效证明,包括: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重要支撑材料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验收、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券兑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性收入”的主要佐证材料等。
二、登记流程
(一)实名认证
登记主体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用户实名认证。
(二)注册信息
实名认证后,在“热点服务”中点击“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完善注册信息(登记机构选择德宏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待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登记主体申请登记技术合同。
(三)材料上传
登记主体进入“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点击“卖方合同登记”,填写合同登记申请并上传技术合同及相关材料信息,提交登记机构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的宣传,做到应享尽享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及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奖励性后补助优惠政策。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和州直有关单位加强政策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落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使各登记主体应享尽享各类优惠政策。
(二)扩展登记覆盖面,做到应登尽登
1.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要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科研站所,加强技术合同签订指导与技术需求挖掘力度,只要是符合技术合同登记要件材料要求的技术合同都纳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范畴。同时,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国家、省、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签订合同书1个月内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以及州直科研站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横向合作项目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同时做好本单位技术合同管理和统计工作。横向合作项目技术合同文本建议采用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三)规范化做好登记,提高登记质量
德宏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设在州工信科技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负责办理全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登记站将结合年度工作进展,适时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和“一对一”现场服务。请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高度重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推进,指导登记主体规范化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提高登记质量,加强与登记站的联系。
四、联系人及电话
德宏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梁建平,17708821737。
附件: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政策文件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2.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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