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主要职责

浏览量:4783    作者: 日期:2022/8/24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6号) 精神和《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发〔2019〕5号)精神。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是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芒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芒市工业和商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创新驱动、科技发展、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和企业发展转型升级,促产、达产、提质增效工作。

  (二)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科技体制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协调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设备引进,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生物化工、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以及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保护无线电电磁环境,查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市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负责拟订芒市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的建议;汇总编报和拟定全市年度进出口计划和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全市利用外资申报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市口岸建设,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芒市商务发展规划,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流通方式;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八)执行全市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参与周边国家经贸活动;联系服务餐饮协会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措施。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确定重点及优先发展领域,制订并组织实施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管理市级科技事业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及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机制及技术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新成果、新技术的引进、示范、转移转化和培训工作及科技创新活动,全力做好科技人才的培育工作、推动科技示范企业的发展。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组织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多渠道、多方式、全面整合资源做好芒市科技扶贫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

  (十)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预算、论证、评估。管理市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负责联系与市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合作,引进高科技成果,推动“市所合作”、“市院合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引进工作;参与国家和省、州、市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及其他科技先进人员的遴选上报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完成市、乡两级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制考核的准备和考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宣传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承办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省、州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监督、指导。

  (十一)完成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09号  邮编:678400

  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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