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遮放农场、市直相关单位,全市相关企业:
根据《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工信科发〔2022〕21号)、《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芒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芒市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在芒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轻纺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9号)文件执行。
2.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可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执行。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企业)申报人员按属地原则在企业注册地申报,按照《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贴本人近期照片,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中称的提交一式15份纸质版,申报初称的提交一式8份纸质版。
3.《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中、初职各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由各申报单位汇总后报送) 。
4.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的聘书(事业单位需提交岗位聘用汇总表或评聘分开文件)、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申报人本人照片1张,要求为蓝底1寸正规照,照片背后需注明专业及姓名。
5.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申报中称人员提交,要求2篇,其中指定一篇为代表性论文,需2名以上专家鉴定并出具意见,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与正文的复印件)。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非公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8.《送评材料一览表》、《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22年10月为截止时间。
9.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网站下载,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二)其他要求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各用人单位须制定完善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复核把关,主管部门及时做好督促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2.做好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有关要求的申报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3.2022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请标注)。
四、有关事项
(一)材料受理
各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及邮寄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1日—2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三)申报地点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科技股(芒市大街109号残联综合楼五楼)
(四)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于2022年10月31日前在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科技创新股联系。
联系人:兰丹、吴锟
联系电话:0692-2109019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 附件2:芒人社〔2022〕41号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芒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 57号)]
[附件: 附件4: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相关表格]
[附件: 附件5: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关文件]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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