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2015年由原来的芒市人民政府商务局、芒市工信局、芒市外事办设办公三家合并为新单位芒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格据芒政办发【2015】158号文件),芒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共设12股室,分别为:局长室、副局长室、外事综合股、工业和经济运行股非公和中小企业股、电力和安全保障股、信息化推进和无线电管理股、口岸管理股;外贸股、内贸管理股、市场运行管理、产业发展规划股、党群办。2016年来芒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外事、工业、商务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全年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负责着全市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组织协调工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综合考评等各项工作。
2、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31 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32人,退休人员 39人;在编实有车辆 1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758.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8.2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82.5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277.9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7.78 万元
其中:办公费 8.16 万元,业务费 63万元,工会费3.75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95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2550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52 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53.25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2017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20 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欠外贸进出口发展奖励资金18.9万元,2016年度外贸进出口发展奖励资金25.6万元;2017年通道运维费10万元,2017年“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配套资金65.5万元。
[附件: 芒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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