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芒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3879    作者:柴艳 日期:2017/11/13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17人,退休人员8人;在编实有车辆1 辆。

二、部门职能职责

科技局是市委、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业务上受上级科技局指导,统一管理和指导本市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措施。

2)研究制定我市科技发展战略,确定重点及优先发展领域,组织制订我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部门预算,管理市级科技事业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研究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

4)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方针,组织和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机制及技术服务体系,组织先进适用新成果、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技示范企业,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的发展。

5)参与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预算、论证、评估。

6)管理市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

7)负责联系与市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合作,引进高科技成果,推动市所合作市院合作

8)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单位的认定、推荐工作。指导、帮助市内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

11)开展学术交流,弘扬学术思想,促进科学进步和经济发展,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1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13)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邻边的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流。

14)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任务。

15)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科普作品,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16)对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对乡镇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17)举办符合市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

1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州科协交办的工作。

19)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并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20)制定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负责本市专利信息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1)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的行为,负责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22)研究制定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专利工作;推动、指导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

23)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研究制定专利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24)负责管理技术市场和许可贸易中的专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工作。

25)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州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8.5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 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5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65.6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88.31 万元

其中:办公费5.34万元,业务费80万元,工会费2.5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0.27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59 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67.16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287.3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7.3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9.31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88.08万元

其中:办公费 5.60万元,业务费 80万元,福利费0 万元、工会费2.0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0.45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5%,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62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94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51.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7年工资福利预算收支比2016年工资福利收支增长36.29万元;(22017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收支比2016年增长0.23万元;(32017年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收支比2016年增加14.6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万元,2016年安排80万元,两年相比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及2016年部门预算均未安排政府采购经费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应政府各个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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