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17年德宏州科技科普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浏览量:11581    作者: 日期:2017/11/1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的关键之年,德宏州科技科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紧扣《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及《德宏州“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汇聚创新创业资源,打造科技创新新动能。着力夯实创新基础,着力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落实改革任务,努力推动全州科技事业迈上新台阶。为我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一部分:选题重点及具体申报要求

一、科技创新计划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夯实创新基础,重点围绕新一轮建设创新型德宏行动计划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聚焦生物医药、高原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具有德宏特色、优势和产业基础的领域,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为全州经济主要领域和区域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一)选题重点

——动(植)物优良新品种引选和综合配套技术集成研究应用及试验示范。

——道地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及深加工技术研究。

——生产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环境资源保护、文化旅游等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重大常见疾病防治技术临床规范研究、新药开发应用,边境传染性疾病监控体系、防控技术研发。

——工业节能减排降耗、三废综合治理、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州内各高校,州直科研站所等事业单位。

——申报主体要求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

——州级以上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辅导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鼓励产学研相结合。

——通过项目实施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支持。

——申报单位提交《德宏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德宏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由州科技局科协计划科受理。联系电话:0692—2112392;联系人:梁建平、钟瑞、张家尧;电子信箱:yndhkjjjhk@126.com

二、建设创新型德宏行动计划专项

围绕省政府“科技创新”考核及《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德宏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决定》(德发〔201327号)文件的既定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为重点,组织好年度“科技创新”及建设创新型德宏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选题重点

——围绕德宏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年度建设创新型德宏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的实施内容。

——对通过认定的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业基地、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省、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后补助。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各县(市)科技局科协。

(三)联系方式

德宏州建设创新型德宏行动计划专项项目申报由州科技局科协计划科受理。联系电话:0692—2112392;联系人:钟瑞、梁建平、张家尧;电子信箱:yndhkjjjhk@126.com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

整合科技资源,组织瓶颈技术创新攻关,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较好的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二次创业,推动产业整体升级,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选题重点

——围绕我州优势特色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开展技术、产品、工艺、服务模式等创新,推进“互联网+”在产业发展中的实效应用。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通过认定的省、州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德宏泛亚国际众创空间的企业、第二届创新创业赛获奖项目优先支持。

——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比例在2∶1以上。

——通过认定的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业基地以及参加省、州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通过项目实施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构建科技创新平台的优先支持。

——申报单位提交《德宏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德宏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申报由州科技局科协计划科受理。联系电话:0692—2112392;联系人:梁建平、钟瑞、张家尧;电子信箱:yndhkjjjhk@126.com

四、科技合作专项

(一)选题重点

——重点支持与德宏州人民政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条件开展科技研发的企业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重点支持县(市)党政“一把手”科技工程项目。

——围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政策研究,科技招商工作,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跨境科技合作等相关科技活动。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以科技型企业、科研站所、入驻众创空间孵化的企业和创客为主体。

——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

——与国内院校、境外知名院校、知名企业签订有科技合作协议。

——通过认定的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业基地和省、州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制定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

——入住德宏泛亚国际众创空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开展国内、国际科技合作的优先支持。

——申报单位提交《德宏州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并提供与合作院校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书。

(三)联系方式

德宏州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由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合作办)受理。联系电话:0692—2111450 (传真),联系人:李文柱、杨林,电子信箱:792121567@qq.com

五、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

大力吸引和聚集高层次创业人才服务德宏发展。以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搭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推进人才强州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与院士(博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推进创新型德宏建设。

(一)选题重点

——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特色生物产业、进出口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到我州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站所及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帮助我州攻克重大关键技术。

(二)申报要求

——根据《德宏州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德办发〔201254号)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与拟引进的院士(博士)专家共同提出申请,提交《德宏州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申请书》及附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证明材料,院士(博士)相关证明材料,双方科技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申报材料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同时报申请书电子版)。

——项目申报常年受理。

(三)联系方式

德宏州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项目申报由州科技局科协人才科受理。联系电话:0692—2111646;联系人:梁敏、刘薇;电子信箱:yndhkjjrck@126.com

六、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

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为重点,以富民为本、科技创业、典型示范为原则,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领办创办经济实体,进驻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围绕产业开展技术服务,把先进实用技术直接导入生产第一线,提高重点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一)选题重点

——重点围绕跨境科技合作交流、生物特色产业、传统农业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美丽乡村建设,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链。

——以科研站所、大专院校为依托,以各类专家、科技人员为主体,以乡土人才为基础的科技创新服务网络建设。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符合《德宏州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方案》(德办发〔201253号)的规定。

——项目申报主体为科技人员、科技团队和科技特派员,重点支持州级科技人员到基层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开展跨境科技合作交流和服务。

——通过认定的省科技特派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项目优先支持。

——服务通过认定的省、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州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企业及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法人协会组织优先支持。

——州级以上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到科技型企业或农村基层一线开展服务工作优先支持。

——根据目标责任书的量化内容,经费支持35万元。

——申报项目要求配套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比例在1:1以上。

——申报单位提交《德宏州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德宏州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项目申报由州科技局科协学会科受理。联系电话:06922111627;联系人:岳元芬、濮文会;电子信箱:yndhkxxhb@126.com

七、科普计划

根据《德宏州科普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州科技局科协确定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州科普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申报有带动、有示范、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的重点项目。

(一)科普活动

1.选题重点

——重点支持州级及县(市)开展“德宏州科普大讲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以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普宣传项目;科普与文化相融合的项目;双语或多语科普项目、农函大办学培训项目。

2.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州科技局科协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科技局科协及承担州级重点科普宣传活动的单位,其中:县市科技局科协申报科普宣传活动1项。

——有鲜明的科普活动主题,有明确的策划方案和实施计划。

——活动的内容要推陈出新,有新创意、新思路、新方式。

——申报单位提交《德宏州科普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科普示范

1.选题重点

——重点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州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科普益民示范社区、社区科普大学、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及扶贫挂钩点科普推广。

2.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各县市科技局科协、州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单位,已命名的国家、省、州科普教育基地。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经合组织)的申报要求,已经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管理运作规范,辐射带动面广,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要求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示范带动能力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突出。

——州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要求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有科普宣传教育器材、书籍、展板等,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优先支持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由创建单位申报。

——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已被命名为国家、省、州科普教育基地在科普宣传教育空间拓展、讲解员素质提升、宣传教育器材更新等,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成效显著,由科普教育基地单位申报。

——科普益民示范社区。要求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有固定的场地以及一定的科普设施和受众。

——科普示范学校。要求具有一定的科技教育基础条件。

——扶贫挂钩点科普示范。重点围绕挂钩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及民生科普推广。

——各县市科技局科协原则上限报2项。

——申报单位提交《德宏州科普计划项目申请书》。

(三)科普服务

1.选题重点

——重点支持专家决策咨询、科普服务、科普示范、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宣传、建设美丽生态乡村科普行动。

2.申报要求

——重点支持突出时代和区域特色,受众面广,实用性强,注重民生和公益的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

——决策咨询。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服务。

——科普宣传。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运用新闻媒体、科普专刊专栏、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开展科普宣传、科普培训、科普教育活动。

——建设美丽生态乡村科普行动。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新农村建设挂钩点,创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培养和培育农村科普带头人及农村科技示范户;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科普设施建设。

——申报单位为州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已命名的国家、省、州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提交《德宏州科普计划项目申请书》。

(四)联系方式

德宏州科普计划项目申报由州科技局科协科普科受理。联系电话:06922122654;联系人:景喊留、罗本道;电子信箱:yndhkpk@163.com


第二部分:  申报方式及共性要求

一、除另有明确申报时限及要求的计划项目(专项)外,以上项目申报于3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县(市)科技局科协负责审查推荐。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一式6份,其他专项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经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县(市)科技局科协,州直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至州科技局科协相关科室,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三、项目自筹经费落实,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市场前景好,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

四、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

五、上一年度没有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同一专项未结题验收的,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六、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七、项目获得立项后,在签订《德宏州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的同时,签订《德宏州科技计划项目廉政合同书》,符合技术合同登记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八、项目结题后,做好科技成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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